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2020110698772 | 发文字号 | 陕安委办明电〔2020〕15号 | ||
发布机构 | 陕安委办明电〔2020〕15号 | 发文时间 | 2020-11-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 ||||
主题分类 | 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 | 关键词 | 防灾,救灾,安全防控 |
各设区市安委会、减灾委,省级各有关成员单位:
11月30日至12月2日,我省又将迎来一次雨雪、降温、大风天气过程。陕北大部、关中西部、商洛、秦岭、巴山积雪深度3~6厘米。陕北、关中北部降温4~6℃,陕北局地可达10~12℃。目前部分区县降雨、降雪仍在持续,低温雨雪对道路通行、群众生活和安全生产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赵一德省长、梁桂常务副省长等省委、省政府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务必重视抓好各项应对措施的落实,尤其是要及早采取预防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强化督促指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降温降雪天冰冻气应对处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安排部署新一轮雨雪天气应对工作。各级政府和公安、交通、应急、住建、农业农村、林业、气象、自然资源、文化旅游、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迅速部署,夯实责任,快速反应,认真抓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会商评估、预测预警,认真分析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拿出有针对性的管用有效措施,切实加以防范和应对。要加强部门联动,及时启动应对雨雪冰冻天气相关应急预案,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防控措施落实。各级公安、交通等部门要成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处置指挥部,统筹雨雪冰冻、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对处置工作。全面排查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及易积雪结冰、发生大雾团雾路段和部位,明确安防责任人,落实除雪除冰、警示提醒等防控措施、设施设备。遇到恶劣天气,各级交通、公安、路政、养护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大路面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清除道路积雪结冰,处置突发情况。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启动战时工作机制,落实领导带头上路值勤指挥、警车带道通过团雾积雪结冰路段、先封闭路段再上报等措施,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扎实做好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安全保障工作,严防触电、火灾、中毒等事件发生,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稳定。要加强建筑工地、危险化学品运输、旅游景点、工矿商贸企业以及安全工作,严格落实雨雪冰冻天气安全管理措施,坚决防止因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针对低温天气,做好医疗卫生急救准备;扎实做好应急装备、物资、设备、队伍等各项准备,及时清除积雪、积冰,确保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四、切实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在田作物尤其是蔬菜大棚等农业设施的防灾和安全工作,提早采取科学措施,提高设施农业防冻、防压水平,减少极端天气对农作物的不良影响;要抓好畜禽管理,强化动物防疫和疫情监测。各级政府要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加大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排查救助,确保他们温暖过冬、安全过冬。
五、严格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省安委办、省减灾办将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领域雨雪冰冻天气应对工作的明查暗访,查工作部署、查措施落实、查“最后一公里”落地到位。对在应对雨雪冰冻天气上,安排不细、措施不实、落实不严的,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省级公安、交通、住建、农业农村、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应对工作的督查检查,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切实把各项应对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应急准备和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肃值班纪律,确保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位值班,增强信息报告敏锐性;要加强协调联动、信息共享,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立即按照有关规定和应急预案快速开展处置工作,并及时上报。要有针对性地加大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防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知识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大众应对恶劣天气、自救互救的能力。各级公安、交通、消防、应急等部门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值班备勤和应急物资配备,确保一旦出现事故险情能及时妥善处置、科学救援。
11月30日至12月2日,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日下午17:00前将雨雪受灾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报省应急管理厅指挥中心。
联 系 人:刘晓波
联系电话:029-61166116 61166118(传真)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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