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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索引号 2020120699518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0〕275号
发布机构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发文时间 2020-12-03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执法 关键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厅相关处室:

为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促进执法公正,提高执法质量,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定于12月17日至18日,开展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内容及数量

(一)评查范围。2020年度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已办结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处罚类案卷(不含简易程序案卷、事故案卷)均纳入此次评查范围。

(二)评查内容和标准。按照《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1)进行一卷一评。

(三)评查案卷数量。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报送5份行政处罚案卷(市局2份、辖区县3份),杨凌、韩城报送3份行政处罚案卷。厅机关安全生产执法局、工矿商贸安全监管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煤矿安全监管处、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教育培训处、规划财务处各报送3份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法步骤

(一)评查方法。按照自查自评、省级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评查步骤。

1.开展自查。12月15日前,各市、厅相关处室要对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和《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本部门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查自评,查找存在问题并归纳整理,认真分析,提出解决措施。12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送省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2.集中评查。于2020年12月17日至18日,集中两天时间,由省厅安全生产执法局、政策法规处联合组成案卷评查工作组,邀请省司法厅有关人员及厅法律顾问,按照《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报送的行政执法处罚类案卷进行集中评查。本次案卷评查满分为100分,评查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合格,不满70分为不合格。凡是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未能维持的案卷视情而定为不合格案卷;凡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权限、依据、条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均为不合格案卷。

三、相关要求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各市、厅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开展自查自评,确保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及时推荐参评案卷。各市、厅相关处室要按照附件2《2020年度行政处罚评查案卷目录》要求将参评案卷于12月10日前报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三)省厅评查结束后,要对案卷评查总体情况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对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优秀案卷作为示范样本进行推广,评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排名末位和未按要求参加评查活动的单位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四)各市应急局、厅相关处室要通过案卷评查,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高执法标准和案卷质量,进而督促行政执法各项工作高标准落实,倒逼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联系人:叶剑虹,联系电话:61166183


附件:1.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

2.2020年度行政处罚评查案卷目录

3.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表(一卷一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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