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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0年第17号)

发布时间:2020-12-10 18:00 来源: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挂牌督办治理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办法》的通知(陕安委办〔2020〕132号),2020年省级挂牌督办的西安市龙首村轻工市场消防安全隐患、咸阳石化有限公司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安全隐患、铜川市210国道831km+ 600m-840km+126m路段安全隐患、川口果蔬批发市场消防安全隐患、渭南市陕西陕焦化工有限公司操作室设置不规范安全隐患、神木市鑫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荒煤气气柜安全隐患、安康市G541国道289km+ 100m-289km+200m路段安全隐患、叶恒公路阳安复线涵洞78km700m- 750m路段安全隐患、白河县污水处理厂安全隐患,经治理责任单位认真整改并向所在地安委会办公室提出销号申请,市、县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现场审核,提出销号意见,省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验收,省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同意予以销号。

特此公告。

附件:省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生产隐患销号明细表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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