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停产停工煤矿安全监管盯守人员的公告
索引号 | 2020120702198 | 发文字号 |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时间 | 2020-12-2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停产停工煤矿安全监管盯守人员的公告 | ||||
主题分类 |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 关键词 | 停产,煤矿,安全 |
为加强停产停工煤矿安全管理工作,落实现场监管盯守责任,经市、县上报,现将停产停工煤矿安全监管盯守人员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和举报,对监管盯守责任落实不到位并经核实的举报,按照《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予以奖励。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逐矿落实现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24小时监管盯守制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停产停工煤矿采取限供电、停供火工品等针对性措施,确保对停产停工煤矿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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