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陕西应急管理”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2021010710548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2021〕4号 | ||
发布机构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 发文时间 | 2021-01-0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陕西应急管理”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新闻宣传 | 关键词 | 手机客户端,微信,推广 |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由省应急管理厅开发建设的“陕西应急管理”融媒体平台已经正式上线运行。平台形成了厅网站、WAP手机站、APP手机客户端、政务微信公众号、微博信息“一次采集、多次生成、多元发布”的传播格局,实现了全省应急管理系统信息融合发布。为做好“陕西应急管理”APP手机客户端推广运用,提高政务微信公众号影响力,现就有关宣传推广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宣传推广的重要性。“陕西应急”融媒体平台建设是省厅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推动媒体融合向纵深发展重要论述,全面提升全省应急管理新闻宣传成效、全面树立应急管理部门形象的重要工具。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加强“陕西应急管理”手机客户端和政务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有利于应急管理宣传占领新媒体主阵地、打造全媒体传播,强化宣传阵势主要渠道,是新时期移动新媒体快速发展对应急管理精准快速宣传的客观要求。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推广工作的重要作用,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切实加强和改进本地区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弘扬陕西应急管理正能量、唱响应急声音,提升社会公众应急意识。
二、明确宣传推广工作重点关注对象。宣传推广重点对象为: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各级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机构、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等中介机构相关从业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从业人员。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公众关注应急知识常识科普宣传。
三、创新宣传推广工作方式方法。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关注和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方式,有意识、有计划开展推广宣传,确保本单位(处室)全员关注“陕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下载客户端。要积极利用开展各类活动、举办培训班、召开会议、监督检查、工作调研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做好宣传推广工作。要在活动现场、培训报名点、办公大楼、办事大厅等公众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二维码方便社会公众下载关注。要切实履行应急科普宣传职责,积极阅读、转发、点赞、分享和评论推送信息,积极影响身边朋友、社会公众共同关注,最大限度地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
四、建立通讯员队伍精心组稿报送。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踊跃投稿,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及时宣传总结应急管理工作亮点、工作经验、成效,广泛发掘典型案例、优秀人物事迹,深入挖掘应急管理工作新闻宣传素材,广泛开展应急科普知识常识宣传,多角度、多方位传递应急声音、讲好应急故事、展示应急形象。信息报送形式包括文稿、照片和视频等,投稿方式可发专用邮箱:ajjshaanxi@163.com。已发布信息可直接使用原文链接进行投稿,推送到全省应急管理新闻宣传工作群。
五、强化宣传推广工作督导通报。自2021年起,推广工作和关注情况将纳入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核内容,考核占比20%。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要做好宣传推广工作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省厅将每季度进行考核通报。请各单位将文件逐级转发至基层单位,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要求,有效提高“陕西应急管理”手机客户端和政务微信公众号关注下载量、扩大覆盖面、提升影响力。
在使用和推广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税永波 联系电话:029-61166236
附件:1.“陕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关注下载方式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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