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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急管理报: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人员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发布时间:2021-01-13 09:24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全省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42.8%、45.8%,百万吨死亡率0.038,同比下降40.9%,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这一组数据看似普通,可对于陕西这样一个煤炭大省来说,无不得益于全省上下以高压态势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常抓不懈和常抓常新。

2020年,陕西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书记刘国中、省长赵一德和常务副省长梁桂多次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梁桂多次深入基层调研指导,亲自组织研究并跟踪督导贯彻落实工作,先后6次主持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安全生产季度会、月度会,将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作为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部署重中之重。全省上下通过推进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规范完善煤矿安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煤矿专委会平台作用,推动建立了全省煤矿安全会商研判、协作合作、联系指导制度机制,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确保全省经济“压舱石”安全稳定发展。

推进重大灾害治理,提升本质安全

陕西省有27处高瓦斯矿井、7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22处冲击地压矿井、53处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和开采强度不断增加,瓦斯、冲击地压、水害等灾害加重而且耦合叠加,防灾治灾的难度在加大、风险在增加。面对灾害风险实际,2020年初,陕西省安委办安排4个瓦斯督导组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复工复产隐患整治、检查验收,矿领导下井带班等工作,加强灾害严重煤矿现场安全监管和重大灾害防治,定期召开月度例会。2020年,4个瓦斯督导组共检查718矿次,下井1744人次,查出问题6415项,已整改6393项。

2020年5月,陕西省成立了以省安委会副主任、省应急管理厅厅长胡保存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科学确定灾害严重矿井生产能力实施方案,分科学确定开采强度、重新核定生产能力、生产能力核查、公示核定结果4个阶段,对全省“两类”矿井生产能力进行科学确定。经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和陕西煤监局三部门共同审查,全省22处煤与瓦斯突出和冲击地压煤矿共核减产能400万吨/年,降低“两类”煤矿开采强度,减少发生冲击地压和突出风险。

2020年7月,陕西省开展三大片区重大灾害治理,集中对彬长、麟北地区冲击地压,韩城地区煤与瓦斯突出和榆林地区的大面积悬顶灾害开展集中整治,省安委办成立了以省级相关部门、相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级安全监管部门、中省企业集团为成员的灾害防治工作专班,先后在渭南市、咸阳市分别召开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治理座谈会和现场会,同时从全国范围抽调知名专家对全省煤矿的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大面积悬顶三大灾害整治进行顶层设计。目前,全省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冲击地压矿井的灾害防治顶层设计方案已制定完毕。榆林市政府针对采空区大面积悬顶及煤层自燃发火灾害,制定了《榆林市煤矿采空区大面积悬顶灾害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及试点矿区治理方案》,对全市139个综治项目全部叫停,并对正在实施的59个综治项目,按照“撤人、撤设备、解散队伍”的要求进行全面“清场”,全市已选取6处煤矿作为大面积悬顶综合整治试点。

2020年11月,陕西省安委办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省能源局和陕西煤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煤矿灾害风险普查核查的通知》,对全省煤矿瓦斯基础参数测定、煤与瓦斯危险性鉴定、冲击地压鉴定、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等工作进行部署安排,要求相关煤矿认真开展灾害鉴定和隐蔽治灾因素排查等工作。同时,省应急管理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煤矿水害风险普查核查和隐蔽致灾因素排查的通知》,对水害风险普查和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煤矿企业隐蔽治灾因素的排查普查工作已全面开展。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安全防范

2020年5月,陕西省制定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八个方面43项整治任务,省煤矿专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分解落实煤矿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细化阶段目标任务,督查指导全省9个产煤市、7家省级监管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制定本地区、本企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随后,全省9个产煤市、33个产煤县、7家省级监管煤炭企业集团公司全部印发了《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8月10日,陕西省成立煤矿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将三年行动重点推进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并多次召开会议,督导指导市县和企业深入研判煤矿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组织对“两个清单”进行审核并通报,推动完善高质量动态“两个清单”,共查找政府方面问题隐患3353项,整改完善制度措施3606项。2020年9月14日至9月30日,省煤矿专业委员会组织开展了煤矿三年行动督查,对渭南、宝鸡、榆林、安康、铜川、延安、咸阳、商洛、汉中,以及16个县(市、区)和32处煤矿企业进行了督查,发现市县政府及部门问题60项、企业问题202项。

2020年6月30日,陕西省制定印发了《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施细则(试行)》,对市县监管部门进行新标准专题培训,并开展煤矿“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组成5个督查组开展现场督导,每月排名通报,企业敬法畏法、依法办矿管矿意识得到增强。

2020年,陕西省以“五假五超”等为重点,省安委办成立4个督查组对全省煤矿企业开展了两轮督查,对11处煤矿14项重大问题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将燎原等4处煤矿上报应急管理部纳入煤矿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对韩城市盛捷煤矿涉嫌超层越界开采问题进行立案查处,调查处理府谷县德丰煤矿与沙沟岔煤矿安全生产有关事项。对国家“开小灶”的渭南市、陕煤化集团所属煤矿组织暗查抽查,推动渭南市关闭退出18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督导陕煤化集团向彬长、韩城矿业公司派驻工作组,将麟游县纳入省级“开小灶”范围,指导麟游县及辖区4处煤矿制定完善针对性整治方案,推动宝鸡市政府在市应急管理局、麟游县应急管理局成立煤矿安全监管科(股)和煤矿安全技术服务中心,督导宝鸡市对连续发生3次涉险事故的招贤煤矿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2020年8月,陕西省印发了《关于落实煤矿上级公司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分级落实了38个煤矿上级公司的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同时制定了《煤矿安全生产红线清单和认定标准》,从煤矿生产建设、承包转包、生产布局等十个方面划定安全生产红线清单,细化56条认定标准,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陕西省还对近年来发生事故的煤矿主要负责人开展“靶向”培训,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机构师资培训,全省共培训煤矿主要负责人163人、安全管理人员4392人次、特殊工种8330人次,定单培养857人、学历提升3221人、技能提升11837人,责令补考不合格调离工作岗位111人。

2020年11月10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陕西省安委办成立全省煤矿全系统各环节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分五组对全省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含鉴定有冲击倾向性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以上的煤矿,列入2020年关闭退出的煤矿,今年以来发生过冲击地压和透水涉险事故煤矿,已发现有火灾迹象的煤矿,渭北“黑腰带”有瓦斯动力现象的煤矿,瓦斯压力超标煤矿,60万吨/年以下的地方煤矿,时停时开、重大隐患长期未销号的煤矿进行全覆盖检查。

2020年12月8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由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能源局、陕西煤监局组成4个联合督导组分三轮对2020年关闭退出的57处煤矿;长期停产停工煤矿是否停死停实,停供电、停供火工品等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是否按要求开展等情况进行综合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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