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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陵区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时间:2021-02-05 10:17 来源:杨陵区应急管理局

为深刻汲取12月16日、12月19日、1月3日三起安全事故教训,杨陵区严格按照《示范区安委会督办提醒函》文件要求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结合岁末年初安全形势特点,举一反三,持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工作,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部署。及时转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暗查暗访工作的通知》和示范区安委办《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并制定并下发《杨陵区关于开展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召开杨陵区安全生产工作会,结合工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周密详细的安排,组织各行业领域全面、深入、地毯式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和明查暗访,扎实开展各辖区、各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要环节和危险场所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消除监管盲区,坚决堵塞各领域安全生产漏洞,有效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各部门在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回头看”,全面做好隐患整改复查验收工作。

交警部门结合辖区实际,紧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重点路口、路段区域,严厉查处农村面包车超员超载、摩托车涉牌涉证、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有效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一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杨陵区范围内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6]73号)第八条之规定: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地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法定职责,认真履行交通安全宣传义务,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

二是强化路面违法行为整治常态化。2020年度交警部门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3200余起,其中含酒驾292起,醉驾39起,套牌假牌23起,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1430起,行人交通违法行为525起,非机动车违法1209起,货车超载129起。电子警察抓拍交通违法信息59300余条。2021年度交警将全力做好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的常态化整治工作,重点治理涉酒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货车超载、货车、农用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农用车、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严厉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路行驶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超员、驾驶拼装、组装、已达报废标准车辆上道路行驶等重点违法行为,提升摩托车挂牌办证和电动车登记注册率。

三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督促职能部门及时治理。以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为抓手,深入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治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交通部门对货运企业、汽车维修企业和出租车行业开展春节安全大检查,检查辖区货运公司车辆动态监控情况、教育培训开展情况、安全会议召开情况、以及冬季安全、消防部署情况。

教育部门联合交警部门随机对辖区内运行的校车开展安全检查,同时继续做好对全体师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学生和老师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安全。

消防部门对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器材,消防安全制度、火灾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检查。同时对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看紧盯牢,列出清单台账,立查立改,销号闭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落实治理方案、落实治理措施、落实专人负责、落实治理期限,截止目前累计检查企业281家、排查隐患276条、已整改268条,执法处罚5次,执法处罚1.66万元,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杨陵区春节前安全稳定。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严格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确保杨陵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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