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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20715603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1〕78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21-02-08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 关键词 突发事件,工作要点,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为做好2021年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现将《陕西省2021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2月7日


陕西省2021年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加强全省突发事件应对,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尤为重要。2021年全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的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善我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提升应急响应和指挥协调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警能力、强化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提高应急物资保障能力、深化科技和智力支撑能力,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为“十四五”开局提供安全保障。

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机制

1.全面推动预案修订。《陕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预计将于上半年印发,随之将印发《陕西省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指挥部框架方案》,细化明晰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指挥权限和响应流程。市级总体应急预案要在年内修订完成,县(区)级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工作要全面开展。起草修订安全生产、煤矿、危化等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指导省级相关部门做好省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衔接协调。编制《全省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推动全省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在《国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陕西省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2.理顺应急指挥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尽快理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突发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确保指挥部及日常办事机构整合到位,全面形成上下对应贯通、部门纵向联动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

3.健全协同应对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要建立健全应急交通保障联动机制,汛期抢险救援、森林防火抢险应急救援力量对接机制,密切与公安、卫健、交通、自然资源、林业、地震、气象、消防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形成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年内,省应急管理厅将与内蒙、湖北、河南、四川、重庆建立应急协作机制,相关毗邻市县要同步建立相应机制,把区域应急联动机制做实用好,提升突发事件跨区域应对能力。

二、提升应急响应和指挥协调能力

4.严格值班值守。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准军事化要求,严明值班值守纪律,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备勤工作责任,确保24小时高效有序运转。全国“两会”、全运会以及重要会议活动时段,要加强明查暗访,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要完善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研判会商、预警发布、指挥调度等工作制度,树立各级指挥中心在突发事件处置应对中的“信息枢纽、指挥枢纽”核心地位。

5.提高响应效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信息快速获取机制,提高信息处理能力。要根据区域主要灾种建立有针对性的响应措施,切实做到“接到预警信息后有跟进措施、事件发生后能有序应对”。按照“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全面推进各级应急指挥中心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突发事件应对能力。要加快天通卫星终端建设,尽快解决应急通信“最后一公里”问题,在全省范围实现突发事件现场“听得见、看得清、调得动”。

6.锻造指挥能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突发事件指挥调度桌面推演,加快内部融合,不断提升各级指挥员和值班员的实战指挥水平。要切实发挥突发事件应对的牵头作用,事件发生后,要对“谁担任现场指挥?需要哪些部门协调配合?需要调动哪些资源?”向党委、政府提出明确建议,确保救援行动科学有序高效。

三、加强自然灾害预测预警能力

7.实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化工程。初步建成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信息化体系,实现灾害信息的一键式发布,强化面向公众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和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加快实现紧急预警信息迅速到人到户,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

8.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汛期、防火期、节假日前后、重要会议活动等关键时间节点的专项研判,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汇总分析自然灾害趋势预测信息,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研判,确定风险水平、风险类型和高风险区,形成自然灾害风险趋势分析报告,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9.加强预测预警信息精准发布能力。着眼“全灾种、大应急”要求,加快预警预测信息的转型升级,完善应急会商机制,强化与省级各部门信息互通,扩宽预警信息获取渠道,强化针对特定区域、特定领域、特殊时段的精准预警,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精准性、时效性。

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10.全面推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省应急管理厅年内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的意见》,对全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各设区市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驻地军队、社会救援力量的职责、专长、特点,推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11.重点推动市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5月底前,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区域主要灾种,依托现有应急资源,组建本地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县(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在年底前建成,队伍基本情况由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统一汇总,报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将择机对各市县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综合点评,同时依托厅内信息化项目,建设专业救援队伍调度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应急救援队伍资源共享、就近调度。

12.有序推进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建设。省应急管理厅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布局建设榆林、铜川、汉中、安康、宝鸡、渭南等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将作为全省区域作战支援基地、专业攻坚力量和综合培训实体。承担救援基地建设任务的各市应急管理局要尽快完成可研、土地审批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13.统筹航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省应急管理厅力争于2021年上半年印发《全省应急救援航空体系建设方案》,推动航空救援指挥中心、协调机制、临时起降点的建设进度,结合我省实际,尽快形成与我省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相适应的全省航空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14.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按照《2021年全省应急演练工作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市级演练要安排省级应急救援队伍的拉动、合练、支援等科目。榆林、延安要重点抓好省级示范性应急演练的承接工作。要切实提高演练的实战性、联动性、针对性,坚决避免“为演而演”“以下级演练替代上级演练、企业演练替代政府演练”等情况。

五、提高应急物资保障水平

15.提升应急物资保障和储备能力。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建设现代化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要求,进一步优化物资储备布局,加强实物储备、落实产能储备、完善社会储备、鼓励家庭储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品种齐全、结构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备足备齐应急物资。

16.建立应急物资保障相关制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应急物资、装备日常管理、维修保养和调拨使用管理制度。出台应急物资、装备紧急采购、调运、征用和补偿办法,优化应急物资采购、储存、调拨、使用、回收和报废闭环管理程序。

17.切实做好受灾群众救助。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认真落实灾害救助工作地方主体责任和救灾资金按比例分担机制。所有款物发放全过程必须做到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账款相符,要加强督查和绩效评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六、深化科技和智力支撑

18.夯实应急管理数据资源基础。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数据汇聚力度,广泛获取数据,为决策支持提供有效依据,要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契机,加强系统对接、信息互通、数据共享,建立应急管理数据库。要主动沟通协调与涉及应急管理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构建共享、共建、共促应急管理工作新模式。要加强内部数据资源的整合、加强安全生产感知数据的汇聚、加强政务数据的积累,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不断从互联网获取有效数据,持续扩大存量、提升质量。

19.加快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依托现有数据资源,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构建陕西省应急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形成陕西省应急管理“一张图”,满足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应用和需求。加快建设应急指挥无线通信网,建设省级核心网、固定基站、网管及调度系统,为应急指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20.开展应急管理干部综合业务和实务培训。省应急管理厅将与省委组织部共同举办全省市县党政领导应急管理培训班,同时将组织市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能力建设培训、信息报送、应急处置能力、专业救援队伍建设等专项培训,全面提升全省各级应急管理干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深化同科研机构、院校的合作,扩大专家咨询队伍,共同为我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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