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陕西省加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2021020717090 | 发文字号 | 陕安委办〔2021〕17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 | 发文时间 | 2021-02-22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陕西省加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意见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煤矿灾害防治指导 | 关键词 | 煤矿,安全管理,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细则》《煤矿防治水细则》《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陕西煤监局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加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5472231@qq.com。
2.通信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08号,陕西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邮政编码:710021,联系电话:029-61166166),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煤矿相关管理规定修改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3日。
附件:陕西省加强井工煤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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