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2021020718426 | 发文字号 | 陕汛旱指〔2021〕1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省防总办公室 | 发文时间 | 2021-02-2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省防汛抗旱 | 关键词 | 防汛抗旱,工作要点,通知 |
各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印发,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021年2月23日
陕西省2021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和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确保防汛抗旱安全,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特别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安排要求上来,积极推进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持“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减少灾害损失与减轻灾害风险相并重,做到指挥高效、防救协同、综合施策,积极防御洪涝干旱灾害,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坚实防汛抗旱安全环境。
二、总体目标
防汛抗旱工作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落到实处,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努力做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发生设防标准内洪水,要保证重要江河不漫溢、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城市不受淹、人员不死亡和重要基础设施不毁坏、交通干线不中断;发生超标准洪水,要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大中型水库、大中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遭遇突发暴雨山洪,要确保受威胁区和低洼内涝区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发生轻到中度干旱,要保证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和农业灌溉、重要工业、重要生态用水安全;遭遇重特大干旱,要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和基本口粮田灌溉、核心区生态用水安全。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在全面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落实地方党委责任,实行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坚持统分结合、协调配合、防救协同,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牵头抓总、协调指导作用,充分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坚持预防处突结合、防抗救并重,有力有序防范应对,努力把水旱灾害风险和损失降至最低。
四、重点任务
(一)健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机制
1.加快理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防汛抗旱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国家防总关于健全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按要求将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承担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指挥工作机制,全面形成上下对应贯通、部门纵横联动的防汛抗旱新体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全面履行防汛抗旱指挥责任,加强防救统筹,统一领导指挥和管理所辖范围的防汛抗旱工作。
2.全面建立防汛抗旱指挥协调机制。着力发挥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健全防汛抗旱指挥协调机制,加强全覆盖、全链条、全过程、全环节的防汛抗旱指导监督,细化落实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职能衔接和工作协调配合。全面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无缝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建立驻地部队、武警部队和综合消防救援队伍联络机制,分级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演练,统筹调配防汛应急抢险力量,增强防汛抗洪抢险突击能力。
(二)扎实细致全面开展防汛抗旱准备
3.提早做好周密动员部署。提请各级政府及时分级组织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逐级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动员。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适时召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会议,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防汛抗旱职责任务,全面梳理今年防汛抗旱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精准会商分析汛旱情形势,精心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防汛抗旱工作措施。
4.扎实开展防汛抗旱准备。针对体制改革后我省防汛工作实际,提早下发关于做好防汛准备通知,专门下发做好防洪预案修编和抗旱预案修编通知。实行防汛抗旱准备责任制,细化分解落实各项准备工作的责任人、承办人和时限要求,把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确保节点控制、有序推进,扎实细致完成备汛备旱工作。
5.逐级压实防汛抗旱责任。实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分片联系各市防汛抗旱工作制度,在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础上,推动落实地方党委责任,实行党政同责,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分级分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将防抗责任层层分解,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严格落实堤防、水库、淤地坝、尾矿库和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巡防责任,健全落实防汛责任体系。各类防汛抗旱责任人应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科学修编防汛抗旱预案。认真总结去年机构改革防汛抗旱新职责运行实践情况,汛前及时组织修订编制完成防汛、抗旱、城市应急预案和洪涝干旱防御、调度实施方案,严格履行预案方案审查、审批、报备等程序。针对重要江河流域、重要区域和重点河段、城镇、乡村基层,细化实化组织动员、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关键环节措施,大力提高防汛抗洪方案预案的科学水平,分级组织预案演练,全面提升决策指挥调度和应对响应处置能力。
7.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经费投入,及时拨付防汛抗旱补助经费,落实应急度汛准备、物资储备补充、应急抢险救援、突发灾害救助、防洪设施修复等专项资金。理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管理体制机制,及时补充去年消耗的抢险物资,增加抢险物资储备数量,优化关键物资储备类别品种,多渠道、多种方式备足备齐抢险物料、救生器材和应急救援机具,确保一旦发生险情应急抢险物资能够迅速调运到位。
(三)突出洪旱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
8.彻底排查洪旱风险隐患。各级要提早组织防汛抗旱大检查,严格检查落实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改革到位情况,查找制约理顺体制机制的短板弱项,重点检查县乡基层山洪应急抢险的盲点和漏洞,建立撤离避险的“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去哪里、管得住”责任链条。强化洪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式督办,落实闭环式整改,落实安全度汛责任。把常态化的明查暗访、暗查暗访机制严格落实到防汛抗旱工作全过程,实行失职严肃追究制度,促进各级各项防汛抗洪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9.积极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洪旱安全风险,落实风险识别评估、隐患监测预警和防范应对措施,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建立健全洪涝干旱灾害日常险情灾情巡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要防洪工程、重要城市区域、重要基础设施、重要抗旱水源安全监控责任,强化重要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与防控巡查防守措施,保证险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全力确保安全。
10.大力提高洪旱灾害防御能力。抓住“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重大机遇,按照项目化、有投资、可实施、能落地的要求,加强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有机衔接,积极推进防汛抗旱指挥能力建设,健全法规预案标准,完善体制机制,建设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多源信息融合共享的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系统,实现洪旱灾害监测预警、风险防控、会商研判、指挥决策、应急调度、抢险救援、队伍调派、装备调配、物资调运、信息发布等环节的全过程、全链条综合管理,全面提升防汛抗旱指挥决策能力。
(四)全力组织防范应对洪涝干旱灾害
11.严格落实汛情旱情报送责任。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提早下达今年报汛报旱任务书,认真落实好防汛抗旱信息报送责任。各级气象、水利、水文部门和水库、水电站、淤地坝、河道闸坝、尾矿坝管理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要求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门指挥中心,传输实时天气预报、雨情、水情、旱情监测和洪水预报预警信息。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农业墒情旱情等监测预警信息与统计数据,实时传输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门指挥中心,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提供准确依据。
12.建立汛情旱情会商制度。各级要建立健全防汛抗旱与应急管理、水利、气象、水文等相关部门汛旱灾情会商分析研判机制,科学高效处理雨水墒情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汛情旱情趋势预测,对重要天气、雨水情过程及时会商科学研判,密切掌握汛旱情形势和发展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洪涝干旱灾害防范意见和应对措施。
13.加强监测预警系统管理。各级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要加强雨水情监测站点、预报预警设施和应用系统管理,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汛前,水利水文部门要将防汛抗旱指挥系统通信网络、视频会商、图像监控、监测站点和信息数据、应用软件接入应急管理和防汛抗旱部门,落实好维护运行管理责任。各级气象、水利水文部门要梳理相关部门联系信息,确保部门会商顺利进行。加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设施设备应用,落实管理维护经费,确保系统运行正常,确保汛情信息监测及时、预报准确、传输畅通、报送快速、预警到位,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提供支撑保障。
14.全力防范应对洪涝灾害。各级防汛抗旱部门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带班工作制度,密切监视天气和雨水情发展变化,精准会商研判和应对处置,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果断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行动。加强洪涝灾害应对工作监督检查,科学做好江河水库防洪调度工作,落实重点江河和水库工程巡查防守,做好突发灾害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今年要突出抓好山洪灾害防御,全面强化转移避险措施落实,从严夯实县、乡、村基层“防、抢、撤”各环节责任,科学制定群众转移方案,建立山洪上下游汛情信息互报联防机制。全面加强山洪防汛抢险的组织领导,增强基层抢险领导力量,严格落实群众转移和避险的领导责任、组织责任、安置责任、管理责任,做到指挥责任到人、撤离对象到人、安置场所到位,确保山洪威胁群众在暴雨发生之前、洪水到来之前应撤尽撤、提前转移,加强安置点安全防控,全力避免人员伤亡。
15.积极做好抗旱减灾工作。加强抗旱基础保障工作,完善抗旱预案和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提高旱情监测预警能力和抗旱调度能力。密切注视不同时段旱情发展的动态规律,不失时机抓好抗旱减灾工作,各有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动各类灌溉设施,努力增加抗旱供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尽最大可能减轻旱灾损失。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调度,统筹调配城乡抗旱水源,协调好生活、生产用水矛盾,坚持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全力保障城乡群众生活饮水安全和工农业生产抗旱供水安全。
(五)全面增强防汛抗旱基础保障能力
16.加强防汛抗旱技能培训。针对机构改革后新履职防汛抗旱岗位的行政领导、分管干部和工作人员多的实际,进一步按照省委组织部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培训的要求,按照省级培训市县、市级培训县镇、县级培训镇村、镇级培训村组的原则,持续组织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长、市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防汛抗旱知识培训,全面增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和抢险救援技能,大力提高各级防汛抗旱综合指挥能力。
17.抓好防汛抢险救援队伍落实。加强与驻地军队、武警部队、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公安、民兵预备役等部门的联系,发挥好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防汛抢险行业优势,统筹涉水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专业力量与社会应急力量,主动做好防汛抢险预案交底和联合现场查勘等工作,建立健全汛期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提前预置应急抢险力量,时刻保持警惕,一旦发生险情,能快速响应、处置有力。
18.健全防汛抗旱技术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全省防汛抗旱应急专家智库力量,及时调度防汛抗旱、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气象等行业的高级专家技能人才,全面服务防汛抗旱指挥决策、重大险情抢险和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组织编制《陕西省防汛抗旱工作手册》、《陕西省重大洪涝灾害应急响应手册》。积极开展新体制防汛抗旱理论研究和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为防汛抗旱提供技术保障支撑和科技动力。
19.完善防汛抗旱法规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着手修编法律法规调研准备工作。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规范会商研判、应急值守、应对处置、指挥调度、抢险救援和调查评估工作机制,依法、科学、有序组织防汛抗旱减灾。
20.积极做好防汛抗旱舆论宣传。加强防汛抗旱公益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各级防汛抗旱工作重大部署、重要事件、先进典型,普及干部群众的洪涝干旱灾害防御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防洪抗旱预案宣传,各级各类责任人、受威胁区所有人员要全面掌握明白预案方案要求,不断提高防汛抗旱预案执行力,大力增强各级干部群众防范应对和科学处置洪旱灾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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