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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2021030720073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1〕112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教育培训处 发文时间 2021-03-12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教育培训 关键词 安全生产,考试,通知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各市安全生产考试分中心、考试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安全生产考试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

(一)先批后建,严控考试点设立。全省安全生产考试点(以下简称“考试点”)建设坚持“统一规划、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先批后建、建设达标、高效便民”的要求,在总量不增加的基础上,不断调整、规范、优化、提升。不再单独设立理论考试点或实际操作(以下简称“实操”)考试点,考试点不得从事与考试业务相关的培训。

(二)加强管理,有序引导考试点新增工种。按照“严控严管”的要求,对现有考试点新增工种的,统筹考虑、有序引导设立“小工种”,填补考试工种空白的优先。

(三)推进安全生产考试点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实际操作考试标准》《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建设考试点。实际操作考试各工种、各项目操作场地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高处作业考试场所高度不低于4.5m,其他作业考试场所高度不低于2.5米。

(四)完善考试点退出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完善考试点退出机制,畅通考试点退出渠道。对全省考试点进行定期整治,存在违法行为或存在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坚决退出。同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考试与证书管理

(一)强化考试工作管理责任。考试点应严格按照考核大纲进行考核,确保考核质量。考核发证机关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检查,规范考试秩序,保证考试点依法依规开展考试服务活动。

(二)加强证书与信息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下简称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合格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以电子证书(PDF)方式提供,不再出具实体证书。持证人可通过网站自行查询或打印电子证书(全国统一网址http://cx.mem.gov.cn)。

三、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

(一)进一步规范考试流程

1.基本要求。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各市安全生产考试分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分中心)〕根据考试申请情况制定考试计划,并严格按照考试计划组织实施考试。每周四18时前(遇节假日须在放假前一日)将下周考试计划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

考试中心(分中心)、考试点应将考试报名所需材料目录及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报考人员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承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规范考试计划审批。考试中心(分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考试中心(分中心)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无误后,制定考试计划。

考试点按照考试计划,在确保考场环境、监考人员、设施设备等满足考试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实施考试。

3.加强考试过程监管。考试中心(分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远程巡考或现场巡考,在确认考试点完成考试准备工作,宣读考场纪律后发放考试系统密码。特种作业实操考试由实操考评人员现场评分并签字。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须填写考场记录并签字,交考试中心(分中心)存档;实操考试后,考评员须将考试成绩登入成绩表并签字,交考试中心(分中心)存档。

4.加强考试档案管理。考试点需保存参加考试人员的相关考试档案,必须对考试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建立音像档案。保存期限均不少于3年。

(二)进一步严肃考试纪律。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试点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后果严重性,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考试的处理。监考人员、考评员和平台系统管理员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并调离考试工作岗位。考试点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给予警告、停考或取消考试账号处理,发生违法行为或违规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企业和负责人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考务队伍管理。安全生产考试点应当选用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安全文化素质高的人员担任系统管理员、监考人员和实操考评员;不得聘用有安全生产违纪违法记录、发生责任事故、组织或参与考试舞弊、职业道德差、收受或索取学员财物的人员担任监考人员。省安全生产考试中心要严格培训和考核,提高考务队伍素质和考核水平。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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