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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17:29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厅机关相关处室:

现将《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印发你们,请提前谋划,认真部署,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计划执法任务,并于11月底前将执法情况报安全生产执法局。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3月19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促进煤矿、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等企业依法依规安全生产,规范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按照统筹兼顾、分级分类、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及厅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解决执法“宽、松、软”问题为核心,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严格执法标准,规范执法程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督促企业增强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务: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列入计划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做出处罚。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三、执法对象及人员

按照分级分类和重点企业全覆盖原则,省级执法对象为省内煤矿、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培训及安全评价机构等行业领域,中央管理企业一级分公司(子公司)、省属企业和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全省的大型民营企业或其它所有制企业总部,实际执法时可下延至其权属单位。

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管工作平台,从63家省级执法企业随机抽取34家(占省级执法企业总数54%)执法对象及执法人员,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为主要内容开展执法(执法对象及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执法程序

(一)执法准备

1.执法前应当明确具体任务,编制现场执法方案,明确被执法单位基本信息、执法内容及方式等;

2.准备执法记录仪、“互联网+执法”终端等执法设备;

3.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联系相关专业领域专家。

(二)现场执法、处理和处罚

1.执法人员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执法检查方案,查阅相关资料,开展现场执法检查,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执法文书,对执法过程进行录像或拍照;

2.对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

(三)归档

执法工作结束后,应当将执法文书、影像及处罚落实、整改回复等资料一并归档。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执法职责。各相关处室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利剑作用,严厉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坚决纠正以检查代替执法、以整改代替处罚等不良现象。

(二)落实执法要求。深入落实安全生产执法“三项制度”,认真做好执法信息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留痕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全面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执法人员+专家”的“三位一体”执法工作模式,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推进“互联网+执法”。积极应用应急部“互联网+执法”工作系统开展执法,进一步完善执法文书、现场执法动态信息、执法案卷等要素数据库,推进执法程序网络化、活动流程化、卷宗电子化、质量标准化。

(四)严格执法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执法检查必须做出廉洁承诺,接受执法对象监督,坚决杜绝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权钱交易等违规行为,确保执法清正廉洁。


附件:2021年度省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对象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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