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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15:55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各设区市、韩城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13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按照国家减灾委的统一部署,就做好今年我省全国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鲜明,精心组织防灾减灾活动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安全发展贯穿国家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防范和化解影响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各种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要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要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要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要更加有力。十九届五中全会确定的统筹发展和安全战略,立足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大背景,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紧紧围绕“防范化解灾害风险,筑牢安全发展基础”这一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今年我省的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教育,提醒社会公众,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加强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加大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加强、加大全社会动员力度,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筑牢安全发展之基,为迎接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起步提供有力保障。(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级人民政府及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分头落实)

二、内容丰富,全面提升公众应急能力

(一)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灾害事故风险水平和抵御灾害综合能力,围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以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企业、施工工地、大型综合体等为重点,通过网络公开课、现场培训及讲座、新闻媒体直播、在线访谈、VR体验、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面向社会公众普及洪涝、地震、风雹、地质、森林草原火灾、生物、生态环境各类灾害以及生产安全、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的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红十字会,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分头落实)。

(二)拓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途径,充分运用各类科技馆、博物馆、防灾减灾科普教育基地、生命安全教育培训体验基地、重特大灾害事故遗址遗迹等防灾减灾宣传阵地,设立专门区域,组织专题宣讲,多形式开展防灾减灾体验和科普展览等宣教活动。(省科学技术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省红十字会,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分头落实)。

(三)开发设计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防灾减灾科普读物、教材、动漫、游戏、影视剧等宣传教育产品,拍摄防灾减灾公益宣传片,编制印发防灾减灾宣传手册、社区和家庭应急手册,发送公益提示短信。新闻媒体要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对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以及各地区、各部门防灾减灾工作成效进行集中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创新活动载体,提高宣传教育实际效果。(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广播电视局、省通信管理局,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分头落实)

(四)举办陕西省“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启动仪式(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西安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举办线上高端访谈活动。(省应急管理厅、西安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落实)

(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讲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基层活动。(省科学技术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总队、省地震局、省气象局负责落实)

三、关口前移,深入开展风险管控排查

不断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做好风险源头管控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组织专业队伍,重点做好城乡社区、学校、医院、敬老院、福利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建筑工地、旅游景区、机场码头、火车站、地铁、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泵站闸门等重要工程设施的风险隐患排查。坚持边普查、边运用,组织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既排查识别出各类灾害风险隐患点,又教育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社会公众提高灾害风险防范意识。引导社区居民和社会力量等积极参与灾害风险网格化管理,把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预警信息传递、科普宣传教育、灾害应急处置落实到人、预案到人。对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制定针对性措施及早处置,遇到不利情况及时组织避灾避险,确保人员安全。(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

四、筑牢防线,加快推进规划项目建设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精心编制实施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十四五”规划,明确新发展阶段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目标、原则和重要任务、重大工程等,并抓好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要加强《陕西省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实施和“十四五”相关规划编制工作的有效衔接,进一步聚焦和细化重点工程主要任务,加大重点工程建设推进力度,确保取得预期目标。加强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和研判,针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大灾害风险,及时组织会商研判,精准发现灾害风险,提前发布预警响应信息,加快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

五、未雨绸缪,积极应对各类突发灾害

针对灾害风险形势未雨绸缪做好灾害应急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应急物资准备,进一步梳理掌握本地区应急物资储备底数,结合本地区灾害风险特点,有针对性扩充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产能储备、社会储备等联动机制;针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断拓展救灾物资品种品类,提高保障效能。教育引导不同社会主体和家庭个人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防灾减灾与救生避险装备,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指导基层强化灾害应急准备,加大对基层灾害信息员、网格员、地震速报员、护林员等人员的培训,有效整合基层各类应急信息系统或网络平台,做到灾后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做好预警和避险转移准备,通过统筹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自媒体等新技术新手段和大喇叭、吹哨子等传统手段,打通灾害风险预警“最后一公里”,指导乡村(社区)做好避灾避险预案,切实做到及时转移,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做好灾害应急准备,加强对社会应急力量的登记备案和能力培育,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救灾捐赠行为,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

六、科学谋划,广泛开展预案修编和应急演练

目前我省正处于防火紧要期,也即将进入汛期,经有关部门对今年自然灾害趋势研判,预计全省大部气温偏高,森林火灾等级偏高、主要粮食作物病虫总体呈中等偏重;陕北、关中西部与陕南西部降水偏多,其余偏少,局地强降水及秋淋引起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多发,主要河流部分河段发生超警戒洪水的可能性大,全省中小河流洪水可能多发,区域性干旱发生的几率偏大。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各类灾害风险情况,抓紧修订完善本地区、本行业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特别是多灾易灾地区要进一步细化预案措施和责任分工,做到责任到人,指导城乡社区制定简便易懂的应急指南,明确撤离路线、安置场所、物资保障等。重点针对城市内涝、地质、地震等灾害,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包含灾害事故预警、应急指挥、人员疏散和搜救、群众生活救助、伤员救治、物资调运、信息共享、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的演练活动,提高灾害应急能力;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医疗救护、应急搜救、社会力量参与等内容,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练兵等活动;政府机关和大中型企业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避险逃生演练活动,向机关干部、企事业职工及所在社区的居民,普及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分头落实)

请各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和宣传周各项活动,并将有关活动安排及时通报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5·12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的图文信息报送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活动总结报告于5月25日前报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  税永波

电  话:029-61166236    邮箱:88771582@qq.com

联系人: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应卓蓉

电  话:029-61166076    邮箱:497637307@qq.com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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