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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督办通知书(陕安委督〔2021〕8号)

索引号 2021060735053 发文字号 陕安委督〔2021〕8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发文时间 2021-06-07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督办通知书(陕安委督〔2021〕8号)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执法 关键词 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通知

咸阳市安委会:

2021年4月14日,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每2个月直接向应急管理部报送1个典型执法案例。《通知》下发后,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多次督促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截至5月26日,你市彬州市、永寿县两个单位典型执法案例仍是“0”报送。在省市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的再三督促下,5月29日,彬州市、永寿县才报送1份典型执法案例,没有完成案例报送任务。6月3日,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典型执法案例报送情况视频通报会议,两市县受到不点名通报批评。

一、督办事项

(一)请你市接到通知后立即核实彬州市、永寿县未按规定报送典型执法案例的真正原因,对未依法履职的行为,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二)核实处理情况,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市安委会文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三)督促彬州市、永寿县应急管理部门按要求完成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

二、办理期限

你市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督办事项。

三、督办解除

督办事项完成后,督办即告解除。

联系人:颜华明      联系电话:029-61166188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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