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督办通知书(陕安委督〔2021〕8号)
索引号 | 2021060735053 | 发文字号 | 陕安委督〔2021〕8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局 | 发文时间 | 2021-06-0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督办通知书(陕安委督〔2021〕8号) |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执法 | 关键词 | 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通知 |
咸阳市安委会:
2021年4月14日,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转发《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每2个月直接向应急管理部报送1个典型执法案例。《通知》下发后,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多次督促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截至5月26日,你市彬州市、永寿县两个单位典型执法案例仍是“0”报送。在省市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的再三督促下,5月29日,彬州市、永寿县才报送1份典型执法案例,没有完成案例报送任务。6月3日,应急管理部召开全国典型执法案例报送情况视频通报会议,两市县受到不点名通报批评。
一、督办事项
(一)请你市接到通知后立即核实彬州市、永寿县未按规定报送典型执法案例的真正原因,对未依法履职的行为,要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二)核实处理情况,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以市安委会文件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三)督促彬州市、永寿县应急管理部门按要求完成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工作。
二、办理期限
你市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完成督办事项。
三、督办解除
督办事项完成后,督办即告解除。
联系人:颜华明 联系电话:029-61166188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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