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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7号)

发布时间:2021-06-09 09:22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依据《陕西省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关于提请公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的请示》(陕应安协字〔2021〕1号),按照《陕西省金属非金属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陕应急〔2021〕127号)规定,现对8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企业予以公告。

陕西陕化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集团神木天元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韩城盈达气体有限公司、陕西盈德气体有限公司、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榆林金源天然气有限公司、液化空气(榆林)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续3年。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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