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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95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1-06-24 14:58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缪晓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支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建议》(省人大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95号建议)已收悉,根据我省普查工作开展情况,现答复如下:

一、普查工作任务来源

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专题研究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问题,明确提出要开展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作为九项重点工程的第一项工程,也是基础工程。2020年5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2020年8月3日,国务院普查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查地方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在全国122个县开展普查试点工作,其中我省灞桥区、神木市、白河县为试点地区,通知还明确了各试点县的工作内容、具体任务和时限要求,2020年至2021年4月30日为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底正式开展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工作。

2020年9月9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成立了由梁桂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陕西省人民政府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10月13日,省普查办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试点工作推进会,对普查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国家普查方案和试点任务进行了解读和培训,全省试点工作正式展开。

二、普查试点任务开展情况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试点工作开始以来,积极协调各方力量,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一是提早安排试点经费。从2019年起,多方筹措普查经费2074万元,积极支持省级各任务部门和试点县开展普查试点工作。二是加强指导督导。省普查办先后6次分别到3个试点县,了解机构设置、经费保障落实、技术队伍组建、宣传动员、工作进展情况等,及时协调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协调各部门合力支持试点县工作。积极协调各行业部门组织专家队伍和技术力量指导支持试点县开展工作,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交通厅、省地震局、省林业厅等,分别派出专家团队赴试点县进行解读培训和现场指导,组织多次网上视频技术培训,强化提升试点县普查工作能力水平。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和调度。省普查办安排专人分别对口联系各试点县,坚持每周汇报,月月汇总,随时掌握工作情况,协调解决技术问题。2021年3月30日,国普办来陕调研、检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对我省普查试点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表扬。截止目前,三个试点县普查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试点数据质检和经验总结工作。

三、全省普查工作准备情况

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紧抓试点工作的同时,积极安排部署全省普查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全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107个县(市、区)均已成立普查领导小组,为普查工作做好了组织准备。二是编制省级实施方案。按照国务院普查办关于省级实施方案编制要求,精心编制省级普查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任务和分工,解决好普查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的问题。经过两轮全省各行业部门、各地市征求意见修改,形成了“1+9”的省级实施方案(试行),已经过专家评审,试行版本印发全省学习使用。在国普办4月9日全国省级普查办视频工作会上,我省编制的实施方案受到了国普办通报表扬。三是落实普查经费。2020年底,省普查办为10个地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下拨普查工作启动经费,支持各市普查办开展工作。同时,和省财政厅组织省级各部门编制2021-2022年省级普查经费预算,为下步全省工作展开做好经费准备。四是统筹协调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省普查办安排专人分组对接各任务部门,并主动到气象、交通、地震、水利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任务和分工,听取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省自然资源厅、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林业局已印发完成了省级行业实施方案。五是做好培训和宣传。在应急管理厅官网上开设“普查专栏”,开展了线上培训和宣传,并计划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对普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4月26至28日,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组织风险普查业务培训班,邀请国普办技术专家、省级8个业务部门行业专家和省普查办专业技术人员,对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政策解读和技术培训,全省10个地市、107个区县共计150人参加了培训,为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做好了技术准备。

四、普查成果应用情况

近年来,我国先后开展了全国人口、经济、农业、国土、水利、地理国情、森林草原资源等多项专业性调查普查,也开展了地震区划、重点防洪区、山洪灾害风险、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森林火灾和海洋生态灾害等灾害专项调查和评估工作,为防灾减灾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以往的普查缺乏风险要素信息和与灾害密切相关的属性信息,灾害风险的空间化程度不足,对多灾种(灾害链)综合风险的客观识别、科学评价滞后,灾害信息共享和防灾减灾救灾资源统筹不够等问题比较突出。此次综合风险普查重点在全面掌握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和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健全综合风险调查、隐患排查以及综合风险评估和区划的工作机制和技术体系,是对以往开展的普查工作和各行业部门正在开展的隐患排查工作的补充和提升,有效满足了新时期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的部署安排,综合普查工作中的调查工作结束以后,将形成调查报告、成果数据库,编制单灾种风险区划、防治区划和综合风险区划、防治区划等多种普查成果,综合应用到各行业部门和各级政府日常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普查工作坚持“边普查、边应用、边整改”的原则,重在成果运用。在我省三个试点县普查工作开展过程中,对于发现的自然灾害隐患问题及时上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有效杜绝了一些次生灾害的发生。同时省普查办提早开发县级应用软件,已初步完成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待评审后提供市县使用。下一步,还将积极探索普查成果的基层应用,融合共享普查成果,结合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探索建立普查数据的动态更新机制。

虽然我们在普查工作上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持续关注、关心我们的普查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协助我们全力完成好国家下达的各项任务,为陕西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

(联系人:方同文,电话:61166073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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