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7月18日至22日强降水过程防汛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2021070741513 | 发文字号 | 陕汛旱电〔2021〕9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 | 发文时间 | 2021-07-18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7月18日至22日强降水过程防汛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防汛抗旱 | 关键词 | 强降水,防汛,通知 |
各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总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预报,受低涡和低层偏东暖湿气流影响,7月18日到22日我省大部有降水天气,其中18日白天到晚上关中东部和陕南东部有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商州、丹凤、山阳、商南、华州);19日关中东部和陕南东部部分地方有大雨、局地暴雨(大荔、潼关、华阴、商南);20日商洛东部部分地方有大雨、局地暴雨(商南、丹凤、洛南),过程累积最大降水量关中60毫米(局地90毫米)、陕南80毫米(局地120毫米),期间伴有短时暴雨和雷暴天气小时雨强40毫米。这次降水过程与7月9日至16日以来的大部分降水范围重叠,目前土壤饱和,极易产流发生洪水灾害,防汛形势复杂严峻。省政府梁桂常务副省长作出批示:请省防办立即通知西安、铜川、咸阳、渭南、商洛等地全力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准备,按照既定部署全面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地质灾害、危旧建筑、城市内涝等环节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政府领导的批示,持续抓好强降水过程的防汛工作,全力确保防汛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应对暴雨洪水。要充分认清当前防汛形势,坚决克服思想上的厌战情绪和松懈麻痹思想,防汛责任领导必须坚持在岗带班制度,把本地的暴雨洪水防范再次系统安排,强化防汛督查督导,进一步落实基层防汛措施,切实加强防汛抢险救灾组织领导,全力防范暴雨洪水灾害。
二、突出预报预警,严格做好群众避险。要切实加强汛情监测,明确预警区域和预警点,通过切实可行有效形式,确保把暴雨洪水信息第一时间预警到户、传报到人,特别是要突出做好夜间强降雨预警和撤离避险,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不落一人,加强撤离区和避险区警戒管理,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三、及时启动预案,科学有序指挥调度。要针对本地防汛实际和暴雨洪水实况,及时启动防汛抗洪应急响应行动,严格执行江河、城镇、山洪、水库和滑坡泥石流防汛预案,突出预案执行权威,确保有力、有序、科学防洪。
四、加强应急值守,全力组织防汛抢险。要严格坚持各级防汛办24小时值班和防汛责任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密切监视汛情动态,提前预置抢险物资和队伍,及时作出防汛抗洪应急响应行动,一旦发生严重洪涝险情,必须第一时间果断有效组织抗洪抢险,千方百计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2021年7月18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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