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陕西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29 15:48 来源:省政府采购网

陕西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8-19 14:30:0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T2021-SN-SC-FW-0183

2、项目名称:陕西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3、预算金额:10,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陕西省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1项, 采购预算: 10,500,000.00元, 项目概况: 数据支撑体系、应用支撑体系、业务应用体系三大部分建设并提供两年运维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8-23 00:00:00 至 2021-12-3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以财库〔2019〕9号为准;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8-05 17:3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8-19 14: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三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08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61166256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遥

电 话:029-88364979-857

传 真:029-88364979-88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9日


    底部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