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应急管理>减灾救灾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关于终止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4 16:0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救灾和物资保障处

各设区市、韩城市减灾委,省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决定于9月8日终止省级自然灾害救助Ⅲ级应急响应。请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灾后恢复重建等后续工作。


陕西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8日


底部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