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提升省级防汛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2021090758471 | 发文字号 | 陕汛旱电〔2021〕34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 | 发文时间 | 2021-09-2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提升省级防汛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 ||||
主题分类 | 防汛抗旱 | 关键词 | 防汛,应急响应,通知 |
西安、咸阳、渭南、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杨凌示范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总成员单位:
受22日以来持续强降雨影响,我省渭河、汉江干支流全线涨水,渭河咸阳站出现洪峰流量6050立方米每秒,为1981年来最大,超过二十年一遇;汉江洋县站出现超保证洪水。预报渭河临潼站洪峰流量7000立方米每秒(保证8000)、华县站洪峰流量6000立方米每秒(保证10300),安康水库入库13000-16000立方米每秒,考虑到强降雨落区和洪水演进方向基本一致,根据当前防汛抗洪形势和《陕西省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省防总决定于9月27日15时将省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请各市、各有关单位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规定和职责分工,密切监视雨情水情汛情发展,滚动预报预警,科学调度水利工程,提前开展河道清滩、巡堤查险、救援力量前置等主动防范应对措施;采取必要“关、停、撤、避”等措施,组织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021年9月27日15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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