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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举行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

发布时间:2021-10-11 17:18 来源:榆林市应急管理局

10月9日,榆林市2021年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在榆林市应急管理局举行,培训通过主会场现场讲解,各县市区分会场视频观看的方式进行。榆林市能源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等15个市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市应急管理局全体领导干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共80人在市级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及县级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在各县市区分会场参加培训。全市共4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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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培训邀请应急管理部培训中心特聘教师崔峰副教授就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总体思路和修改的主要内容、新《安全生产法》对政府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和对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新理念、新要求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解读。通过新《安全生产法》修改前后法律条文对比、案例深度剖析,让参加培训人员进一步认识到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提升学习、宣传、运用新法的自觉性。有效提高大家面对今后安全生产工作新风险、新挑战的防范应对能力。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站位,抓好落实。坚持以本质安全为目标,以不出事为底线,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二要加强普法,强化宣传。把新《安全生产法》作为普法学习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拓展渠道,多层面、多角度开展学习宣传“新安法”活动。特别是各企业,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贯彻,增强企业职工法律意识,提升企业事故防范能力,切勿因违法受到重罚或者出了事才后悔莫及。三要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以新《安全生产法》为基本遵循,对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任务,突出精准执法、严格执法、专业执法,采取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形式,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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