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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严格落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2021100762623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1〕437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发文时间 2021-10-22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严格落实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主题分类 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 关键词 金属,管理,矿山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省非煤矿山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局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和遏制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2021年5月,省应急厅部署开展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地区立即行动,狠抓落实,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外包工程,清退了一批不合格外包队伍,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期,国家矿山局印发了《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请结合专项整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自查自改

《若干规定》是对《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补充和完善,对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和非煤矿山重点企业要高度重视,立即将《若干规定》传达至辖区内及所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地下矿山企业要逐条对照进行自查,对存在与《若干规定》不符的,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坚决杜绝多家发包转包、项目部安全管理混乱、发包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二、举一反三,深入推进专项整治

全省金属与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距离结束还有一个多月的时间,针对国家矿山局指出的专项整治不够深入,发现的多为一般问题隐患,重大问题隐患数量少,部分企业自查整改流于形式等问题,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举一反三,将《若干规定》的贯彻落实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查漏补缺,对《若干规定》提出的要求在企业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前期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辖区内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统一纳入监管范围,不断提高监管执法质量和效能。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发包转包分包工程、承包单位违规挂靠施工资质等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从重处理处罚;对承包资质不符合要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和管理技术人员严重缺失的外包队伍,一律依法责令予以清退。


附件: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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