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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省应急管理厅强化尾矿库治理

发布时间:2021-12-03 18:09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强化尾矿库治理是省应急管理厅“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秦岭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285座尾矿库“一库一策”整治方案,完成54座尾矿库安全整治工程。

充分认识开展秦岭保护区尾矿库整治的重要意义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来陕期间,专门考察了解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强调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对确保中华民族长盛不衰、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据统计,全省现有尾矿库312座,其中位于秦岭生态保护区6市26个县区共285座,占全省总数的91.35%。开展秦岭保护区尾矿库整治,切实提升秦岭保护区尾矿库安全保障水平,对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讲话、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加强秦岭生态文明建设,切实保护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扎实推动秦岭保护区尾矿库“一库一策”整治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时关于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积极推动秦岭保护区尾矿库安全风险的整治工作,作为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

明确秦岭保护区尾矿库整治总体思路。依托科研机构,借助技术优势,科学研究制定秦岭保护区尾矿库整治方案。在应急管理部协调指导下,委托国家级尾矿库安全技术支撑单位“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专家团队,深入6市26个县区285座尾矿库,分析秦岭保护区尾矿库安全生产现状,查找突出问题和隐患不足,提出系统性治理措施,编制了《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区尾矿库安全风险源头治理顶层设计方案》,明确了我省秦岭保护区尾矿库安全风险管控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顶层设计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上报财政部和应急管理部。

制定秦岭保护区尾矿库整治具体措施。在《顶层设计方案》基础上,委托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对秦岭生态保护区285座尾矿库开展现场核查,按照《顶层设计方案》确定的治理原则、治理目标、重点任务,逐库制定《“一库一策”整治方案》,为全面提升秦岭保护区尾矿库本质安全水平、精准开展整改治理提供科学依据。目前,285座尾矿库“一库一策”整治方案已全部编制完成。

聚焦风险隐患,明确任务要求,扎实部署推动秦岭保护区尾矿库整改治理

确定秦岭保护区尾矿库整改治理清单。根据《顶层设计方案》,推动尾矿库“一库一策”风险治理有行动、见实效,确保2021年完成秦岭保护区54座尾矿库的整治任务。按照“每个有尾矿库的市、县动工治理不少于2个风险较大尾矿库”总体思路,确定了动工治理的尾矿库清单。其中对2020年“8·6”洪水受灾尾矿库、秦岭核心保护区及重点保护区停用尾矿库、接近设计最终坝高及库容尾矿库一律纳入整改治理范围。各市组织编制整改治理工程安全设施设计,省市县逐库联合审查通过后再施工。协调中央资金支持,争取地方配套资金;加强施工管控,夯实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严防整改期间发生事故。

加大秦岭保护区尾矿库即时整治力度。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灾尾矿库隐患整治的通知》、《关于抓紧实施嘉陵江流域尾矿库“一库一策”整改治理工作的通知》,3月26日,组织西安、宝鸡、渭南、汉中、安康、商洛6市,陕西有色金属集团、西北有色地质矿业集团、中陕核工业集团、陕西钢铁集团、陕西地矿集团、陕西太白黄金矿业公司等6家涉尾矿库重点企业,在洛南县召开全省尾矿库安全治理现场会,全面贯彻落实省长赵一德的要求,安排部署秦岭保护区尾矿库“一库一策”整治工作。4月22日,组织西安、汉中、宝鸡以及渭南、安康、商洛6市,邀请矿冶科技集团、安能集团三局、五矿二十三局、陕西有色建设公司等4家国有大企业参加,在宁强县召开嘉陵江上游尾矿库安全风险治理推进会。对尾矿库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明确工作要求。督促有关市、县和企业提前动工、确保质量、早见成效。

争取秦岭保护区尾矿库整改治理资金。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安排部署,会同省财政厅、发改委积极争取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应急管理部等对我省尾矿库治理的项目和资金支持。采取闭库销号、生态修复、提升改造及建设在线监测预警系统、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等综合治理措施,推动秦岭保护区尾矿库数量大幅下降,安全风险防控水平、风险监测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目前,全省61座尾矿库完成安全风险治理,超额完成年度54座尾矿库安全整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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