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34号)
索引号 | 2021120769244 | 发文字号 | 2021年第34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处 | 发文时间 | 2021-12-0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告(2021年第34号) | ||||
主题分类 |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 | 关键词 | 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公告 |
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及《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陕应急〔2020〕140号)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网上公示,榆林市横山县波罗镇山东煤矿、神木市陕西黑龙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市子长县南家咀煤矿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享受《关于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7〕59号)有关激励政策。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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