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2021120770792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2021〕497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 | 发文时间 | 2021-12-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煤矿灾害防治指导 | 关键词 | 煤矿,防灭火,瓦斯,防治工作 |
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投资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国家能源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1﹞70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抓好贯彻落实:
一、认真自查自改。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对照文件内容逐项开展全面自查,于2022年1月10日前形成自查报告,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抓好整改。对于未按期完成自查或自查走形式的,由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二、强化执法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复杂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把防灭火、瓦斯防治相关规定和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近期执法检查重点,落实执法责任、加大执法力度,主动全面领会新规定和新要求,超前精准研判风险,细化落实管控措施,强化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冬奥会营造稳定安全环境。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2月17日
相关链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防灭火和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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