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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10778043 发文字号 陕安委办〔2022〕9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发文时间 2022-01-28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专项治理

各设区市、韩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中央驻陕及省内油气长输管道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和省安委会《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精神,有效治理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现将《陕西省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依据各自职责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平稳、有效运行。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陕西省油气长输管道

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有效治理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2013年青岛“11·22”油气长输管道泄漏爆炸,造成62人死亡的特别重大事故,习近平总书记亲临现场,强调深刻吸取教训,压实安全责任。按照全国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我省开展了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整治三年攻坚战,收到了明显成效。为巩固提升我省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整治三年攻坚成果,全面开展管道外部和管道本体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区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以下简称高风险区域)评估确认和政企共治,构建以本质安全为中心、政府企业联动、线上线下融合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到2022年底,实现管道外部隐患清零,管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基本建立高风险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政企联动机制;配合完成国家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改造升级。

二、工作任务

(一)管道外部隐患整治攻坚“回头看”

1.企业全面自查。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组织,对照本企业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整治攻坚隐患清单,对管道占压、间距不足、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交叉穿越等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自查,形成没有整治到位的以及新产生的管道外部隐患清单,制定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管道外部隐患清单报送属地市级发改局(能源局)。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2.市、县级层面检查。各市、县安委会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各层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履行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组织本级发改(能源局)、应急等相关部门,对照本地区 2014年10月至2017年9月油气长输管道隐患整治攻坚隐患清单,以及企业报送的管道外部隐患清单,对管道占压、间距不足、不满足标准规范要求的交叉穿越等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确定没有整治到位的以及新产生的管道外部隐患清单,分别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能源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录入国家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自查问题除外),有关部门要严格开展执法处罚。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

3.隐患整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设区市发改局(能源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督促有关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实施隐患整治,并组织实施全过程监管。省安委会对重大隐患进行督办,按时完成全部管道外部隐患整治。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

4.省级重点抽查。省安委会适时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管道外部隐患多、整改任务重的地区进行抽查,检查管道外部隐患是否及时整治到位。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

(二)管道本体隐患排查治理

1.隐患排查。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组织,按照《基于风险的油气管道安全隐患分级导则》(GB/T34346-2017),全面梳理通过管道内外检测等方式排查发现的管道本体及其附属设施隐患,形成管道本体隐患清单,分别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国资委和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监管部门,录入国家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

2.隐患治理。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底线思维,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对局部腐蚀减薄、管体几何变形等较大以下隐患及时采取加强腐蚀防护、补强、换管等治理措施;对问题隐患集中管段等重大隐患及时进行更新改造,提升管道本质安全水平。建立企业和行业主管、安全监管部门之间隐患清单动态共享机制。省级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对重大隐患集中管段更新改造进行督办,并组织实施全过程监管。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建立高风险区域安全风险管控联动工作机制

1.高风险区域排查评估。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组织,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等标准,对高风险区域进行全面识别,形成高风险区域清单,逐一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完善“一区一案”,分别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和省国资委等相关监管部门,录入国家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省安委会办公室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将高风险区域清单及“一区一案”分送各设区市安委会。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

2.建立风险管控联动机制。各设区市安委会应针对本地区每一处高风险区域,指导督促县级人民政府明确责任部门,建立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和行业主管、安全监管部门之间高风险区域清单的动态共享机制;建立日常联防联控、定期会商研判和协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市、县安委会、有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保持一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狠抓工作落实,结合本地自身实际,按照发展规划、风险防控能力等制定实施细则和方案,针对本地区的突出矛盾和重点问题拿出实招硬招。强化本地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的统筹,明确牵头部门和参加单位,厘清工作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支持政策,细化工作措施要求,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对本单位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抽调专业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工作质量。

(二)强化隐患整治,严格执法检查。市、县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油气长输管道各类隐患整治的综合协调、定期调度和督促检查,充分发挥各级油气长输管道专业委员会作用,确保及时整治到位。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要结合实际,组织科学制定隐患整治方案,分类落实治理措施,对重大隐患整治一盯到底,建立“一患一档”并挂牌督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对需要持续推进整治的,从安全管理、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采取有效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推诿扯皮、消极整改、瞒报漏报的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

(三)强化调度通报,严格督导检查。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各设区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将当月专项治理工作进展、风险管控、执法处罚等情况于每月20日报送省安委会办公室。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强化督导检查,并适时通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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