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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10778072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2〕26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发文时间 2022-01-28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关键词 危险化学品,双重预防机制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和《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方案》,省厅编制了《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28日


陕西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

数字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推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按照应急管理部《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范围

所有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坚持示范引领、分批推进、质效优先、全面覆盖的原则,以实现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数字化为核心,构建有科学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全面覆盖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措施、有责任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线上线下融合的信息化系统、有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的“五有”常态化运行机制,实现企业与政府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2022年底前,基本实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全覆盖。

三、工作任务

(一)推广试点经验做法

1.统一工作规范。按照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成效评估标准(试行)》,指导企业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省应急管理厅、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相关企业落实,11月底前完成)

2.选取试点企业。在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较集中的地市中各选取2-3家安全管理水平高,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秀企业(名单附后)作为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试点企业,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省应急管理厅、试点企业所在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试点企业落实,6月底前完成)

3.召开现场推进会。组织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现场推进会,观摩试点企业,推广试点工作经验。(省应急管理厅、试点企业所在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试点企业落实,7月底前完成)

4.加强工作指导。组织试点企业参加全国数字化建设推进会,学习兄弟省市企业的试点经验,总结提高,指导各地市制定分批次推进计划。(省应急管理厅、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相关企业落实,6月底前完成)

5.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设区市要充分发挥试点企业示范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学习观摩和对口交流,发挥典型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建设效率和质量。(各地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9月底前完成)

(二)强化地方工作统筹

1.编制实施计划。建立省级统筹、市级组织、企业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省应急管理厅制定分批次推进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厅实施计划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计划,并组织辖区内企业分批具体实施。(省应急管理厅、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3月底前完成)

2.开展专项培训。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组织对各设区市和重点县应急管理局和试点企业培训,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分批推进原则,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开展培训。(省应急管理厅、各设区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省厅4月底前完成,各设区市5月底前完成)

3.加强工作督促指导。省应急管理厅组织专家组成工作指导组,对重点地区和企业建设情况进行指导服务,总结先进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及时纠偏。(省应急管理厅负责)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建立推进机制。各企业要组建建设团队,建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落实责任,保障人员、资金到位,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各企业负责、市县应急管理局按分工督导)

2.制定实施方案。各企业要对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要求,结合本企业现行管理体系,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实现企业双重预防机制与管理体系深度融合。(各企业负责、市县应急管理局按分工督导)

3.组织全员实施。各企业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专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制定分级管控措施,明确隐患排查任务,建设信息化系统,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过程全员参与。(各企业负责、市县应急管理局按分工督导)

4.建立奖惩制度。各企业要建立完善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考核机制,与员工安全绩效和工资薪酬挂钩,严格考核兑现,充分调动企业各级和广大从业人员采取得力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数字化建设工作任务。(各企业负责、市县应急管理局按分工督导)

(四)建设信息化系统

1.建设企业端。各企业要按照数据交换规范要求,组织开发建设(新建或改造)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系统(企业端),实现排查任务精准推送、隐患数据实时上传、异常情况及时预警等基本功能。已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企业可在监测预警系统中进行改造;未接入监测预警系统的企业可自行开发建设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系统,务必保证新建系统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有条件的企业可拓展融合人员定位、视频智能监控、电子作业票等场景功能,提高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效果。(各企业负责、市县应急管理局分工督办)

2.部署政府端。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将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中开发双重预防机制模块(政府端);各化工园区也要结合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开发双重预防机制模块(政府端),实现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互联互通。(省应急管理厅、化工园区分工负责,部化学品登记中心指导,7月底前完成园区系统建设)

(五)构建长效运行机制

1.评估复核运行成效。各企业要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成效评估标准(试行)》对建设运行效果进行评估,提出质效水平等级,持续完善改进。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要组织专家对企业评估结果进行复核,提出持续提升建议,确保建设运行质量达到要求。省应急管理厅将对全省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核查,发现问题,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及时纠正。(省应急管理厅、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分工负责)

2.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把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行情况与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新建项目安全审查、安全行政执法和评先评优考核相结合,推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有效运行。(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工负责)

3.实施精准分级监管。省应急管理厅将按照今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要求,把企业安全风险分析完成率、排查任务完成率、隐患整改率等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指标纳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预警模型,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分类分级直接监管提供支撑,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市县应急管理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科学部署,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并有效运行。

(二)强化组织领导。省应急管理厅将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处室参加的工作专班,各地市也要成立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参加的工作专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进度,确保推广应用工作有序开展、按时完成。

(三)分批稳步推进。按照先易后难、示范带动、批次推进的原则,以设区市为推进单元,整体推进建设。要加强整体谋划,可采取试点建设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方式,把握建设节奏。各设区市务必在 2022 年上半年完成试点工作,2022 年下半年基本完成全省建设任务。

(四)强化调度通报。省应急管理厅将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务必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形成简报,于每月20日前报送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将适时对工作推动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市和企业“开小灶”,并进行通报、约谈。应急管理部也将每月调度通报各省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开展视频会商,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督导。因此,务请各市县引起高度重视,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创造优秀成绩,确保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2.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运行成效评估标准(试行)       

        3.试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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