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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10777848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2〕28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发文时间 2022-01-30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关键词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省危化品重点企业:

现将《陕西省2022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得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联系人:田车驰      联系电话:029-61166173)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月30日



陕西省2022年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全国、全省和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及专项工作推动为重点,以“一防三提升”(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人员技能素质水平、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为抓手,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格控制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以高水平安全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织密织牢安全监管责任网络

1.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安全生产监管主体。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对省应急厅《关于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监管的通知》(陕应急〔2020〕88号)中有关分级直接监管的责任主体原则再明晰,进一步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主体。分级直接监管的原则是,省应急厅直接负责省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名单附后)的安全监管工作,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省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的下一级分公司、子公司或下一级生产作业单位、市属企业以及辖区内在省、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无主管部门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省、市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一个企业只有一个监管主体,坚决杜绝“只喜欢管大企业,不喜欢管小企业,只喜欢查好企业,不喜欢查差企业,避重就轻,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不良倾向,确保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时刻处于受控的状态。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上述原则尽快确定各自直接监管的企业名单,绝不能漏掉任何一家企业,3月31日前,务必将市县各自分级直接监管的企业名单报送省应急厅。

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本要点安排的各项工作,经常深入各自直接监管的企业督查督导,确保今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限全面完成。省应急厅将对各地分级直接监管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查,对直接监管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并纳入年终安全目标考核。

2.加强目标绩效考核力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自直接监管的危化企业建立“清单化”、“指标化”和“量化”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体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和义务,并结合安全生产奖惩,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岗位责任100%全面落实,倒逼企业提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和持续改进的能力。

二、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3.按时完成三年行动节点工作。一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3月底前,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明确重点执法检查对象。省应急厅将对应急部和省厅检查发现而企业自查未发现的构成处罚的问题隐患,依法依规实施顶格处罚。二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组织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警示教育。9月底前,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11月底前进行补考,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三是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推动涉及硝化、氯化、氟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2022年底前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4.持续推进三年行动常态化工作。一是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应急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开展标准化达标提级晋档专项行动,并定期组织“回头看”,督促企业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并持续推进完善。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推动中央在陕、省属重点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二是坚持“打非治违”常态化。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处置等行为。对违法租赁厂房或设备代替化工生产的企业,坚决依法依规关闭取缔。加强停产关闭企业安全监管,对已停产、已关闭,尚未拆除生产、储存设施设备的企业,依法采取停水停电等措施,加大监管力度,严防非法生产。按照《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全年重点时段至少集中组织2轮烟花爆竹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四超两改”和零售点“下店上宅”等违法违规行为,将生产销售“夹隔板”等违规烟花爆竹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纳入重点执法检查对象,严格落实县乡政府属地“打非治违”责任。三是严密管控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安全风险。严格执行《关于认真执行陕西省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坚决做好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陕应急〔2020〕19号)精神,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落实,加大对延安市、榆林市等重点地区和企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力度,建立完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和油气企业定期会商研判和协同防控机制,研判化解风险。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专项执法检查,聚焦井喷失控、极端天气、火灾爆炸、硫化氢中毒和高风险作业等事故风险,重点针对油气处理站场、天然气净化厂、油库群、高压高含硫油气井、冬季打井等重点对象和环节,紧紧抓住油气勘探开发交叉作业、停工停产和复工复产等关键环节,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三、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

5.开展为期一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按照《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开展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大型油气储存基地安全风险管控、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和推广应用等9个方面治理提升,通过治理提升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确保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见底、防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四、紧盯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

6.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指导、监督各自直接监管的企业积极学习借鉴《陕西省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典型案例》。已经完成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企业,要结合《典型案例》找差距,在不断丰富完善本单位双重预防机制的同时,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尚未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企业,要积极借鉴《典型案例》相应行业企业范例,尽快建立本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及其数字化建设体系,2022年底前,实现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全覆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数字化建设全覆盖。

7.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要督促各自直接监管的企业严格执行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指导帮助企业在主要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每天在工厂主门外进行安全风险承诺并公告,对承诺和公告情况要开展检查抽查,确保覆盖率100%。

8.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两个全覆盖”、“两个百分百”。在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分别开展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联合督导检查,突出特殊作业票证、作业全过程视频监控、现场安全管理、开车前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等重点内容,实现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大危险源检查全覆盖;实现三个包保责任人履职记录线上录入率达到100%。坚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常态化抽查检查,定期通报抽查检查情况,确保企业安全风险承诺100%。

9.开展精细化工企业“四个清零”回头看。学习贯彻《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规范》《精细化工安全风险防控指南》《间歇釜式反应过程安全风险防控指南》。对有关企业反应风险评估、自动化改造、从业人员素质、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整改措施开展“回头看”,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评估核查,重点治理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措施不落实、自动化改造不彻底、自动化控制系统不运行等突出问题;针对自动化改造、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迟缓的企业,充分利用专家指导服务重点帮扶,确保2022年底前,全部实现“四个清零”。

10.积极开展石油天然气开采重大风险隐患整治。一是加强高风险油气井安全风险管控。聚焦井喷失控、火灾爆炸、硫化氢中毒等重大事故隐患,依照《陕西省石油天然气开采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持续查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各市及石油天然气重点企业要将发生过事故险情的油气井和站场、高压高产高含硫化氢油气井、三级以上油气站场列为重点管控井场、站场,建立重点管控清单,组织专家进行深度评估,督促实施“一场一策”整改提升方案,实现重大隐患和高风险等级井场、站场清零。二是开展井控安全专项治理。各市及省石油天然气重点企业要指导油气企业评估确定每口油气井的安全风险等级,全面排查预探井、浅层气井、超深井、深水井、喷漏同层井等高风险井和高压、高产、高含硫“三高”油气井,建立井控风险隐患管理动态台账,做到分级分类跟踪管理;建立实施钻开油气层作业分级审批、专家分类巡井、重点井驻队盯井、外包队伍井控能力核验、井控设备检验等制度;加大对钻井、测井、固井、井下作业等外包队伍的安全管理,把井控安全要求落实在作业操作层面;全面淘汰“三高”气井使用10年以上的防喷器等井控设备,提高井控本质安全水平。三是深化原油集输管道隐患排查治理。省石油天然气重点企业要指导油气企业按照管径、压力等级、管道材质、输送介质、使用年限等不同要素对原油集输管道风险进行评估,明确管道巡查、技术检测和定期更换频次。加大对管径大、流量大、风险大和投用年限超过8年、处于危险地段或敏感区域的原油集输管道的检测频次,发现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对锈蚀严重、隐患突出或不能保证正常安全运行的管道要立即停输并更换管线。

11.加强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依据新修订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和对标改造提升指南,督促所有生产企业实施“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年底前实现辖区30%的生产企业达到新标准要求,加快淘汰安全生产条件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企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督促烟花爆竹企业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进一步推进全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设点连锁经营和零售点“十统一”工作,严格落实以销定产、以销进货。

五、加快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12.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管控水平。一是推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督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陕煤陕西北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试点单位做好建设的同时,全面推进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人员定位、智能巡检等应用场景的建设应用。二是加大烟花爆竹领域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推广应用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系统,建立落实分级巡查抽查、预警信息处置、企业端应用、信息通报等制度。

附件:省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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