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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应急管理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1 11:3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规划财务处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2年应急管理规划财务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2月18日


2022年应急管理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应急管理规划财务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应急部的部署安排,紧紧围绕《陕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加强专项资金申报、预算和使用管理,强化安全检测检验和评价机构监管,推进高危企业安责险落实落地,为提升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6号)要求,结合我省《规划》狠抓落实。一是落实工作任务。根据“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建设责任、重大工程项目,超前性全面谋划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责任分工实施方案。二是强化项目保障。根据“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项目,制定《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要以重点项目实施为抓手,提前谋化重点项目立项和投资审批等工作。三是健全推进机制。加强“十四五”规划发展目标、建设责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情况日常监督检查,6月底前报送重点工程项目进度情况,12月底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情况。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监测评估。

二、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专款专用。一是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提前组织谋划、尽早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建立常态化项目申报机制,“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完善预算执行分析、定期通报、及时预警、重点约谈、专项检查、考核奖惩等机制,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坚决制止年底突击乱花钱行为。二是严格补助资金项目管理。严格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陕财办建〔2020〕248号)支持范围,根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申报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项目要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确定的重点工作、“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实施项目、省应急管理特色品牌试点等重点项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要依据灾损情况,及时申请,立即发放。三是加强补助资金监督管理。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强化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严格“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评价问责”闭环管理,联合开展项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各环节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化解各类财政风险。项目实施情况绩效评价12月底前按程序上报省应急厅。

三、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

坚持依法监督综合治理,推进全省安评机构规范运行。一是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回头看”。针对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两虚假”、“两出借”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铁腕整治安全评价机构、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机构,全面净化中介服务市场。二是开展安全评价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三位一体”执法模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执法”系统运用,全面实施安评机构分级分类精准集中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安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完善制度机制。修订完善《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负面清单》,建立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四、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

坚持把安全生产责任险纳入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务,健全机制推动实施。一是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高危行业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原则,全力扎实推进安责险工作,力争年底前高危行业企业安责险做到全覆盖、做到全投保。鼓励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二是强力推进实施。将安责险投保情况作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等级等评定的必要条件和分类监管、安全许可的重要参考。未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严肃惩处。建立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定期对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工作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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