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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20781620 发文字号 陕汛旱指〔2022〕4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 发文时间 2022-02-25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
主题分类 防汛抗旱 关键词 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各市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现将《陕西省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各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022年2月25日


陕西省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要点

2022年将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我省将召开第十四次党代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全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 扎扎实实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确保实现防汛抗旱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特别是防汛抗旱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减少灾害损失与减轻灾害风险相并重,持续推进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统一领导指挥,强化防救协同高效衔接,严格落实各级防抗责任,增强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积极防御洪涝干旱灾害,全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

防汛抗旱工作担负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坚持做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目标,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努力做到“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具体做到,发生设防标准内洪水,要保证重要江河不漫溢、堤防不决口、水库不垮坝、城市不受淹、人员不死亡和重要基础设施不毁坏、交通干线不中断;发生超标准洪水,要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大中型水库、大中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遭遇突发暴雨山洪,要确保受威胁区和低洼内涝区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发生轻到中度干旱,要保证城乡居民供水安全和农业灌溉、重要工业、重要生态用水安全;遭遇重特大干旱,要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和基本口粮田灌溉、核心区生态用水安全。努力把洪涝干旱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发展。

三、工作要点

(一)加强防汛抗旱指挥体制机制建设

1.健全领导指挥体系。要强化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防汛抗旱体制机制意见的通知和国家防总关于健全地方防汛抗旱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坚持上下基本对应的原则,持续加快理顺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和办事机构,有关市区和县区汛前应将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划入应急管理部门,全面形成上下对应贯通、部门纵横联动的防汛抗旱新体制。

2.强化指挥协同调度。要充分发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和组织协调、指挥调度职能,健全防汛抗旱指挥协调体系,细化落实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职能衔接和工作协调配合。要建立健全指挥工作机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工作职责和工作规则,全面履行防汛抗旱指挥责任,加强防救统筹,统一领导指挥和管理所辖范围的防汛抗旱工作。要严肃防汛抗旱工作纪律,明确各级防指组织指挥体系、职责任务、责任分工,明确部门责任界限和配合衔接,防止组织指挥缺位,工作责任落空,工作任务脱节,贻误防汛抗旱战机。

3.健全综合协调机制。要全面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优势和各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无缝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建立驻地部队、武警部队和综合消防救援队伍联络机制,分级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演练,统筹调配防汛应急抢险力量,增强防汛抗洪抢险突击能力。加强部门横向联合会商研判机制,建立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和专家对洪旱灾害风险、发展动态的研判机制,定期通报雨情、水情、旱情、险情、灾情和防汛抗旱工作情况,及时滚动开展联合会商研判,随时掌控暴雨洪水、干旱及山洪地质灾害、工程出险等次生衍生灾害,明确防御重点,提出防范应对措施。

4.加强组织指挥决策。要明晰坐镇指挥与靠前指挥的关系,防汛抗旱关键期有党政负责同志在指挥机构坐镇指挥,统筹协调,把握全局,处理好全面组织与重点部位防控的关系。重要险情灾情现场党政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现场督查,迅速组织力量抢险救援和人员转移,必要时设立现场临时指挥部。要充分发挥防指各成员部门单位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按照工作规则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应急响应期间有关部门到防指联合值守、集中办公等措施,确保洪旱信息共享、专业优势互补,形成防灾抗灾合力。

(二)扎实细致开展防汛抗旱准备

5.提早进行周密安排部署。各级政府及时分级组织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和组织动员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召开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会议,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防汛抗旱职责任务,全面梳理今年防汛抗旱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精准会商分析汛旱情形势,精心安排部署防范应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落实防汛抗旱工作措施。各级防办要细化防汛抗旱准备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落实岗位责任制,实行节点控制,组织考核督办,抓早动快完成备汛任务。

6.逐级压实防汛抗旱责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防汛抗旱属地管理责任,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分级分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各级防指在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防指领导下,组织指挥管辖范围内防汛抗旱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防指和同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指导下级防指防汛抗旱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高效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工作。压紧各行业部门防汛抗旱责任链条,严格落实堤防、水库、城市、淤地坝、尾矿库和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汛期巡防责任,健全落实防汛责任体系。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应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7.科学修编防汛抗旱预案。针对郑州“7·20”特大暴雨洪灾教训和暴露出的问题,积极查找我省防汛预案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汛前及时组织修订编制完成防汛、抗旱、城市应急预案和洪涝干旱防御、调度实施方案,严格履行预案方案审查、审批、报备等程序。要针对极端暴雨、超标准洪水引发的全域性最不利综合灾害,突出市县级预案的针对性,大力提高乡村预案的实用性,全面提升防汛抗旱预案体系的整体性、协调性、时效性。要强化市、县(区)、乡(镇)、村(社区)预案的有效衔接,增强基层预案的实战性,避免预案“上下一般粗”。细化实化江河、城镇、山洪并发灾害情况的指挥联动、组织动员、转移避险、抢险救援等关键环节措施,大力提高防汛抗洪方案预案的科学水平。要全面分级组织预案演练,汛前设区市要组织开展复盘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的应对演练,全面提升决策指挥调度和应对响应处置能力。加强交通、通讯、电力等基础行业生命线部门防汛预案编制,各类专业防汛预案要向各级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报备。

8.加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经费投入,落实应急度汛准备、物资储备补充、应急抢险救援、突发灾害救助、防洪设施修复等资金。加强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平台建设,及时修复汛情监测和预报预警设施,及时恢复抗洪能力,做好设施设备维护保养,保证汛期良好运行。要加强防汛抗旱物资管理,加强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组织基层防汛抗旱普查,及时补充消耗的抢险物资,要增加各级抢险物资储备数量,优化关键抢险物资储备类别品种,增加大型排涝设备,向村级配备卫星通信设备,多渠道多种方式备足备齐防汛抢险物料、救生器材和应急救援机具,确保一旦发生险情灾情,洪涝信息迅速上报,各类应急抢险物资能够及时调运到位投入抗洪抢险。

9.落实汛情旱情报送任务。认真落实好行业部门的防汛抗旱信息报送责任,及时下达报汛报旱任务书。各级气象、水利部门和水库、水电站、淤地坝、河道闸坝、尾矿坝管理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能和业务分工,严格按照要求向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门指挥中心,传输实时天气预报、雨情、水情、旱情监测和洪水预报预警信息。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农业墒情旱情等监测预警信息与统计数据,实时传输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和应急管理部门指挥中心,为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提供准确依据。

(三)积极做好防汛风险隐患排查

10.全面开展度汛安全检查。要提早组织各级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措施到位情况,健全防汛抗旱机构情况,查找制约理顺体制机制的短板弱项,检查应对极端暴雨洪水县乡基层山洪应急抢险的盲点和漏洞,重点检查基层防灾避险“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去哪里、管得住”责任链条,建立检查工作台帐,加强洪涝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实行清单式督办,落实闭环式整改措施,督促安全度汛隐患整改治理到位,促进抗洪措施落地落实见效。

11.积极防范化解洪旱风险。要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洪旱安全风险,落实风险识别评估、隐患监测预警和防范应对措施,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洪涝干旱灾害日常险情灾情巡查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重要防洪工程、重要城市区域、重要基础设施、重要抗旱水源安全监控责任,突出水库泄洪设施安全检查,消除各类河道行洪障碍,强化重要行业领域的风险评估与防控巡查防守措施,保证险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全力确保安全。

(四)全力应对暴雨洪涝灾害

12.科学会商研判汛情。要建立健全防汛、应急管理、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相关部门常态汛旱灾情会商分析研判机制,科学高效处理雨水墒情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定期组织开展汛情旱情趋势预测,针对每次重要天气、雨水情过程,及时组织会商,科学精准研判,密切掌握汛旱情形势和发展动态,有针对性的提出洪涝干旱灾害防范意见和应对措施。

13.精准监测预报预警。要坚持关口前移,着力提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确保关键信息第一时间预报传递到相关部门责任人和受威胁群众。要加强短临极端天气和山洪预报预警,在暴雨集中期、洪水快速上涨时,重点做好重要工程和重点部位加密巡查监测、汛情研判和快速预警,保证预报预警与应急响应机制有效衔接,为群众转移避险争取更多时间。

14.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增强防汛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将大范围高强度降雨预警纳入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建立致灾暴雨、江河洪水、山洪灾害、城镇内涝、水库泄洪、险情风险预警信息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前移启动应急响应关口,采取刚性措施约束红色、橙色预警信息时应急响应整体联动,紧急情况下果断采取停工、停学、停业、停运和人员提前撤离,真正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15.加强城市防汛工作。要充分认识城市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城市防汛责任制,建立党政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上下协同联动的防汛应急机制,针对城市人口密集防汛特点,突出防御城市极端暴雨洪涝险情应对,细化气象、水利、住建、自然资源、应急部门承担的具体任务,落实交通、电力、能源、通信、供水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维护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的应急保障措施。

16.切实做好山洪防御。要从严夯实县、乡、村基层“防、抢、撤”各环节责任,科学制定群众转移方案,建立山洪上下游汛情信息互报联防机制,增强基层抢险领导力量,严格落实群众转移和避险的组织责任、安置责任、管理责任,做到指挥责任到人、撤离对象到人、安置场所到位,确保山洪威胁群众在暴雨发生之前、洪水到来之前应撤尽撤、提前安全转移,加强安置点安全防控,全力避免群死群伤发生。

17.突出群众转移避险。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广泛宣传省人大颁布的《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让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灾害危险区群众掌握在防灾避险中的责任和义务,坚决贯彻执行防灾避险规定。各有关防灾部门要细化完善转移避险预案,坚持生命至上、避险为要,持续推广“人盯人”撤离避险机制,明确组织转移责任人、包保对象、转移路线、避险场所、生活物资保障和安置区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人员及时转出,妥善安置,有序管理。

18.夯实巡查防守责任。要落实防洪工程汛期巡查责任,加强重要堤防、水库闸坝、山洪灾害易发区、城市内涝风险点降水期间的巡查防守,确保及时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处置,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防汛指挥机构。各级防指要加强联系对接,跟踪掌握现场动态,及时增援专业抢险力量,组织专家精准研判,科学组织抢险,保障抢险行动安全,应急救援高效。

19.全力组织抗洪抢险。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加强对防汛抗洪的组织领导,各级防汛责任领导要切实履职,关键时期要坐镇指挥决策,紧要关头要一线督导,抓细抓实防汛抗洪工作。各级防指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指挥权威,加强防汛信息互通共享,发挥行业部门融合互补优势,增强社会应急响应整体协调联动,聚合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强大力量,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影响和损失。

20.做好冬春季凌汛防御。要及早安排部署我省黄河防凌工作,做好今年开河期防凌工作和冬季防凌工作,夯实各级各部门防凌责任,完善防凌抢险预案,加强防凌应急值守值班,做好凌情监测预报预警和防凌重点部位防守,落实防凌应急抢险队伍,储足防凌应急抢险物资,清除各种防凌行洪障碍,提前做好防凌应急抢险准备,确保黄河防凌安全。

(五)积极做好抗旱减灾工作

21.切实做好农业抗旱工作。要完善抗旱预案和水资源优化配置方案对接,提高旱情监测预警能力和抗旱调度能力。密切注视不同时段旱情发展的动态规律,不失时机组织好农业抗旱减灾工作,各有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动各类灌溉设施,努力增加农业抗旱供水,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尽最大可能减轻旱灾对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的影响。

22.全力保障人饮安全。要坚持把群众饮水安全作为抗旱工作的首要任务,水利、住建等部门要时刻关注水雨情变化趋势,做好水资源统筹规划,提早制定蓄水保供方案,加强蓄水工程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对因旱出现临时人饮困难的地区及时调水送水。建立抗旱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协调好生活、生产用水矛盾,全力保障城乡群众生活饮水安全和工农业生产抗旱供水安全。    

(六)全面增强防汛抗旱基础能力

23.加强防汛抗旱业务培训。要针对各级换届和体制改革防汛抗旱新行政领导多、业务干部少的实际,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培训的要求,按照省级培训市县、市级培训县镇、县级培训镇村、镇级培训村组的原则,持续组织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长、市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人、乡镇长防汛抗旱知识培训,大力提高指挥决策能力和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技能,大力增强各级防汛抗旱综合指挥能力。

24.落实防汛抢险应急队伍。要发挥好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部门的防汛抢险行业优势,统筹涉水工程建设管理单位专业力量与社会应急力量,加强与驻地军队、武警部队、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和公安、民兵预备役等部门的联系,主动做好防汛抢险预案交底和联合现场查勘等工作,建立健全汛期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提前预置应急抢险力量,时刻保持警惕,一旦发生险情,能快速响应、处置有力。

25.增强防汛抗旱科技能力。要充分发挥全省防汛抗旱应急专家智库力量,及时调度防汛抗旱、应急、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气象等行业的高级专家技能人才,全面服务防汛抗旱指挥决策、重大险情抢险和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组织编印各级防汛抗旱工作手册、重大洪涝灾害应急响应手册。积极开展防汛抗旱理论研究,推进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强化防汛抗旱科技赋能,全面提升技术保障支撑和科技动力。

26.加强洪涝干旱灾情统计。要高度重视洪旱灾害统计工作,各级防办要确定专人负责,切实按照国家防总印发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洪旱统计实时信息,杜绝迟报虚报瞒报发生。要加强防办与应急、水利、住建、自然资源、交通、农村农业、通讯、电力等部门的联系沟通衔接,开展《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培训,开发统计软件系统,保证洪旱灾情数据齐全准确,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7.完善防汛抗旱法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修订完善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制度,健全规范防汛抗旱会商研判、值班值守、应急处置、指挥调度、抢险救援和调查评估工作机制,依法、科学、有序组织防汛抗旱减灾工作。

28.加强防汛抗旱舆论宣传。要加强防汛抗旱公益宣传,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新闻媒体作用,汛期充分利用广播电台和电视传媒,采用广播电视新闻联播和电视游飞字幕、广播电视融媒体新手段,及时传播雨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提示干部群众提早防范。要及时宣传报道各级防汛抗旱工作重大部署、重要事件、先进典型,普及干部群众的洪涝干旱灾害防御知识,增强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救灾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9.大力提高防汛抗旱能力。要积极推进防汛抗旱指挥能力建设,加快建成上下贯通、横向联通、多源信息融合共享的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系统,实现洪旱灾害风险防控、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指挥决策、抢险救援等环节的全链条综合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住汛期来临前宝贵时间,加快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除险加固,补齐城乡防汛排涝设施短板,全面提升防灾抗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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