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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30781038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2〕65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发文时间 2022-03-02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主题分类 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 关键词 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

宝鸡、咸阳、渭南、榆林、汉中、安康、商洛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矿安〔2021〕123号)要求,特制定《陕西省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从市县两级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严格遵照执行。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3月2日


陕西省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

监管工作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切实规范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秩序,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条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1.市县应急管理局特别是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站位,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持续优化监管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帮助重点县和重点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从源头上把监管工作做扎实,保障好安全生产。

2.严格落实属地领导、部门监管和企业主体“三方责任”。重点县要建立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根据省委省政府《陕西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陕办发〔2018〕35号)、省安委办《关于印发陕西省加强非煤矿山重点地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安委办〔2021〕112号)明确的5项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县级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方案,细化具体工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3.建立健全联系指导工作机制,实施专人联系指导。国家级、省级重点县由省应急管理厅联系指导,市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市级重点县由市级应急管理局联系指导,县级具体负责;省市县三级要自上而下安排专人联系对接。填报联系指导工作对接联系表,在上一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把握重点,明确监管任务

4.应急管理部确定商洛市洛南县、山阳县2个县为国家级重点县;省应急厅确定宝鸡市凤县、渭南市潼关县、安康市旬阳县、汉中市略阳县4个县为省级重点县。每年对重点县工作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评估,为调整优化提供依据。

5.2022年的任务是,重点县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数量比2020年下降20%以上,大中型矿山占全县比例较2020年提高15%以上,事故死亡人数比前5年平均水平下降10%以上,矿山生产开发秩序明显改善,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矿山的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6.重点县的应急管理局要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内容、具体步骤和工作时限;推行蹲点式调研、“解剖式”执法检查。国家级、省级重点县的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报省厅审查备案,市级重点县的安全监管工作方案报市局审查备案。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督促指导下一级应急管理部门的年度安全监管工作,适时通报讲评。下一级应急管理部门每年6月下旬向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一次重点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

7.省厅对省级以上重点县每年至少联系指导2次,蹲点式调研、“解剖式”监管至少1次。市局对市级以上重点县每年至少联系指导4次,蹲点式调研、“解剖式”监管至少2次。市县应急管理局的检查调研、监管执法工作每年要覆盖重点县的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各级对接联络员每季度至少向上一级监管部门电话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遇有特殊情况,电话报告并书面专题报告。

8.市县应急管理局要做好综合性服务指导工作,除做好法律政策咨询和一般性安全技术服务指导外,必要时聘请专家为企业不定期进行“体检”,保障非煤矿山企业健康安全发展。重点县对接联络人员,要主动跟踪服务指导重点矿山、重点项目、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等难点问题。

9.联系指导工作结合日常监管、执法检查、专项督查等工作开展。蹲点式调研、“解剖式”监管可聘请非煤矿山专家,成立专项检查调研工作组,深入矿山企业解剖麻雀,查找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推进整改。

三、优化措施,提高监管水平

10.坚持把落实硬性指标、拓宽监管途经、创新监管抓手作为推进非煤矿山企业本质安全提升的重要载体,多措并举,全力推进。督促企业持续深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加快非煤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步伐,积极推广借鉴全省“四化”建设现场会经验,力争在引进新设备、采用新工艺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落实“三个一批”要求,重点县要着力推进矿山淘汰、整合、提升工作,建立健全非煤矿山“三个一批”台账。

11.持续推进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推动重点县率先完成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一矿一策”风险隐患源头治理方案,制定工程治理设计方案,并组织实施。2022年完成12座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重点保护区、47座嘉陵江流域、64座停产三年以及无主尾矿库清理整治、在用尾矿库在线监测建设联网任务。2023年底前重点县必须完成所有非煤矿山的隐患治理工作。

12.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坚持查地面资料与下井验证相结合、系统检查与除大隐患相结合、查问题隐患与剖析深层次原因相结合、检查企业与验证监管部门工作相结合、解决具体问题与取得制度性成果相结合,切实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3.市县应急管理局要把“打非治违”作为非煤矿山重点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厉打击具有典型性、普遍性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从重处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宝鸡市确定陈仓区、咸阳市确定泾阳县、渭南市确定富平县、榆林市确定清涧县、汉中市确定勉县、安康市确定宁陕县6个县分别为各市级重点县,要参照本意见,结合实际执行。


附件:非煤矿山重点县联系指导工作对接联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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