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普查动态

渭南市召开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3-07 15:39 来源:渭南市应急管理局

3月3日,渭南市召开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座谈会,旨在了解进展、查找问题、再掀高潮、赶上进度。

图片

自全市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中省普查办的统一部署安排下,及时成立了普查工作组织机构,编制了工作方案,开展了普查培训,按期全面完成了应急管理系统普查任务,并通过了国家、省级质检。同时,市直其他业务单位的普查工作也取得了一定进展,其中自然资源、水务和交通进展较快,气象、地震由省级部门统筹完成了部分任务,林草与住建部门进展缓慢。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赶上进度,市普查办召开普查工作座谈会,与会县市区和部门负责同志就各自普查工作整体进展、存在问题进行充分交流,为下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奠定了基础。
会议指出,关于认识问题,要提高对做好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关于经费问题,针对个别县市还没有落实普查经费的现状,各县市要高度重视,积极向政府主要领导做好请示汇报工作,尽快落实普查经费,做好后勤保障。市直各部门的普查经费,按市财政局要求自行申请。关于时限问题,所有部门必须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调查任务。地震、水务、林业、交通、应急、气象等部门要于3月底前完成数据汇交工作。住建部门要于5月20日前完成数据汇交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于6月底前完成数据汇交工作。关于质量问题,要在数据搜集、整理、录入过程中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质量过关,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质检验收。对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要高标准、严要求,提高工作质量。关于协作配合问题,市直各任务单位和各县市区要通力协作、团结一心把普查工作做好。实行分包分干的县市普查办,要督促其他部门按时完成普查任务。实行总包总干的县市普查办,有条件的,可由普查办牵头,部门配合完成普查任务。没有条件或技术要求较高的,要尊重部门的意见,由业务部门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工作,并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划拨足额的普查经费予以支持。关于督导问题,市普查办将成立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市直各任务单位的工作进展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周通报制度,把全市普查进度通报市政府领导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
底部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