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 2022030782552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2022〕78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 发文时间 | 2022-03-11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2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调查评估和统计 | 关键词 | 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 |
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2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3月11日
2022年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要点
2022年全省调查评估和统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贯彻全省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决守住底线,坚持从实从细,不断开拓创新,推进事故调查处理、自然灾害评估、应急综合统计、诚信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应急管理改革发展事业作出新的贡献。
一、依法依规、科学严谨,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制度。加强与铁路运输、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监管等行业部门事故调查工作的衔接、配合,研究新情况,健全工作机制制度;推进落实举报监督工作,完善瞒报事故核查工作制度。各市(区)要建立健全事故调查挂牌督办、提级调查制度,完善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机构在事故调查、追责问责工作中的衔接和协作,配合纪检监察机构制定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的有关制度。
2.加大重大事故调查和提级调查力度。严格重大事故调查、较大事故提级调查工作,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按时结案,依法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接受监督;加强事故调查队伍建设,编制事故调查指导性范例,推选优秀调查报告,组织教育培训、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练兵等活动,提高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事故调查业务能力,及时应对突发性事故调查工作。各市(区)要提高提级调查比例,对应急部门直接监管的行业领域典型一般事故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多发重发一般事故进行提级调查。
3.深化事故调查挂牌督办。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行业领域较大事故调查全部挂牌督办,其他行业领域较大事故调查应挂尽挂;加大一般事故调查挂牌督办力度,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一般事故依规督办。坚持严的基调不放松,跟踪督促调查组织、调查过程、审核批复、结案公示各环节工作。依法依规、客观审慎地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审核工作,用好联合审核办法,保证每一起事故调查经得起公众的检验。各市(区)要加强对挂牌督办的事故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督办事项,提升调查工作质量;要提高一般事故挂牌督办工作水平,细化挂牌督办工作内容,重点督办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情况,切实吸取事故教训。
4.规范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持续强化对一般事故调查工作的督导,重心下沉,派出工作组现场协助指导查处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督促检查;把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明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作为一般事故调查督导工作的重点内容;依托应急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统计信息系统,落实事故调查报告备案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典型个别问题进行通报和重点提示。各市(区)要把推动县(区)落实事故调查责任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工作,采取通报、考核等手段,督促县(区)政府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强化生产安全事故以及道路运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落实事故整改措施。贯彻《安全生产法》关于开展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规定,严肃认真、注重实效,及时开展评估工作,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积极推动把事故问题整改以及评估工作情况,纳入对各地区、部门安全生产的考核巡查范围,对不履行职责导致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市(区)要督促较大事故问题整改工作,要及时组织、动态清零,对结案一年的事故进行评估;要督促县(区)按照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逐一开展一般事故评估,确保问题得到整改。
6.发挥事故调查警示惩戒作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定期通报本地区事故情况,密切跟踪风险变化和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主动采取针对性防控和整治措施;要强化惩戒约束,对事故集中多发、调查处理不严格、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不到位的地区以及相关单位进行警示、约谈、追责问责,倒逼落实全链条责任;要紧盯多发重发、典型事故,对照检视各方面各环节问题和原因,提出改进和完善的措施建议;推动建立事故及应对救援复盘还原长效机制,深刻吸取教训,切实提高防范能力。
二、求真务实、创新提升,深化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7.落实应急管理三项统计制度。加强应急管理综合统计工作宣传培训,提高各级有关部门及其负责人对统计工作基础作用和重要性的认识,保证统计数据信息真实有效。巩固三级双渠道统计报送机制,落实统计审核责任,贯彻《陕西省事故灾难自然灾害人身意外统计报表制度》。注重发挥基层统计工作人员作用,拓展信息来源,提高信息共享;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管、治安管理等部门统计核对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事故统计和调查工作衔接机制,坚持科学定性,严格事故核销,保证应统尽统,落实落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统计制度》。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的行政执法、安全监管机构要落实统计责任,按照“谁执法、谁填报,谁监管、谁填报”的原则,及时统计上报执法检查、案件查处、重大危险源监管、行政处罚、责任追究情况以及监管对象信息;要善于利用统计信息,从中发现问题,推动完善执法工作;各级统计人员要加强与监管、行政执法部门的配合,及时完善统计信息,定期通报行政执法统计情况,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有效实施。
8.强化统计信息数据质量监管。加强应急管理综合统计监督,持续强化统计报送及时性、信息完整性、填报规范性管理。及时分析、定期通报各地统计工作情况,对统计数据异常变化的地区组织开展会商研判、自查自纠、检查督导。贯彻省两办《关于加强统计违纪违法行为防范和惩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严肃统计纪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中有关统计工作的考核办法。各市、县(区)要把统计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统计责任;要建立统计数据自查自纠、检查验证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统计数据核查,及时纠正不及时、不准确报送统计信息数据的行为;要把数据真实作为统计工作底线,严肃处理人为控制统计数据和有意混淆事故性质等统计造假行为。
9.提升综合统计分析价值。健全完善事故灾害综合统计体系,积极探索、持续深化,深化“大安全”统计分析。巩固提高安全生产分析研判工作,坚持进行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分析,客观反映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挖掘历史数据价值,滚动开展数据对比,强化规律性、提高前瞻性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措施。强化事故、灾害、人身意外关联分析,结合事故灾难形成的自然、经济以及社会环境因素,归纳类型、区域及行业分布,抓准重大风险,找出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为精准施策提供决策依据。紧盯数据变化情况,及时分析、提前预警,报告、警示苗头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各市、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情况,开展统计分析研判,发挥统计作用,彰显统计价值,提升统计工作人员的使命感、荣誉感,稳定提高统计队伍,促进统计工作。
三、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开展自然灾害评估工作
10.推进评估制度建设。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评估经验,根据应急管理部重特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办法等机制制度建设情况,建立健全评估工作机制,进一步修改完善自然灾害评估办法,促进自然灾害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1.推动评估试点。开展评估工作调研交流和案例研究,吸收评估实践工作好的做法,建立评估技术工作队伍,选取典型灾害案例,开展评估试点工作。
四、精准发力、有效管用,加强诚信管理工作
12.完善诚信管理制度。根据《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章制度,落实信用承诺、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信息修复,明确企业整改纠错核查确认办法。用精准化信用监管,提升失信惩戒有效性。
13.发挥联合惩戒作用。加强诚信管理与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监管执法、事故调查的衔接,落实失信惩戒各环节工作,强化失信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各市(区)、各监管机构要及时确定失信名单,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督促检查,依法依规运用失信惩戒手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五、严守底线、“零容忍”,推进事故举报监督工作
14.发挥举报监督作用。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促进安全生产社会治理作用有效发挥。定期公布举报监督典型案例,示范、强化对瞒报、谎报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效能。
15.严厉查处瞒报事故。按照有案必查、查必严格的原则,开展事故举报核查工作。完善事故举报核查工作规则,快速开展核查,及时反馈信息。各市(区)要落实瞒报事故提级调查规定,强化瞒报事故追责问责,严厉处罚瞒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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