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党委研究部署2022年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3月10日,省应急管理厅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王勇国务委员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重要批示和国普办第8次省级普查主任会议精神,听取省普查办2021年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指出,开展灾害普查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之一,是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对于摸清全国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国和各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21年,各地各部门齐心协力、上下联动,较为顺利的完成了全省全面调查和试点评估与区划任务,为顺利开展2022年风险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打好了基础。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省普查办协调和保障作用,将普查工作纳入年度重点考核目标,做好各地市、各部门的督导和协调,加大对进度迟滞地市、部门的跟踪问效;二是进一步细化任务目标,对单灾种的数据质检、汇交和评估区化工作要按照国普办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强化责任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阶段普查任务;三是省普查办和科信处密切配合,深入推动现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系统和普查数据的融合,扎实推进普查成果转化,发挥好普查数据的价值和效应;四是围绕普查成果运用、普查先进案例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普查、支持普查、参与普查的良好氛围;五是提前做好普查总结和成效评价,配合国普办完成评选表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