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陕西省“应急先锋队”“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 2022030784848 | 发文字号 | 陕应急〔2022〕99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 | 发文时间 | 2022-03-2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陕西省“应急先锋队”“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新闻宣传 | 关键词 | 应急先锋队,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 |
各设区(市)、韩城市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各省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应急管理部工作安排部署,讲好陕西应急管理故事,充分展现应急管理战线的崭新形象和时代风采,展现竭诚为民的使命担当和能打硬仗胜仗的过硬作风,展现全省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工作成效,省委宣传部、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开展陕西“应急先锋队”“最美应急人”评选宣传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忠实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训词精神,挖掘选树我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逆行者”“守夜人”的陕西应急人精神,激励全省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应急救援队伍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应急管理事业的浓厚氛围。
二、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应急先锋队”和“最美应急人”推荐范围
在全省应急管理系统、消防救援队伍、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中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集体和个人(处级以下为主),各设区市推荐对象可包括企业的安全管理团队和个人。
(二)名额分配
1.各设区市应急管理系统3名个人、1个集体(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各2名个人、1个集体);
2.省消防救援总队4名个人、2个集体;
3.专业和社会救援力量6名个人、3个集体。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应急先锋队”推荐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作为、无私奉献。
2.锐意改革创新、勇于探索实践,在加强应急管理基础建设,科学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抵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3.有力组织、妥善应对处置突发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积极有效开展应急救援、火灾扑救、防汛抗洪抢险行动,作出突出贡献,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障保卫任务。
4.秉公执法、规范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成效显著,近3年来所负责监管区域行业领域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火灾等事故。
(二)“最美应急人”推荐评选条件
1.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2.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重要工作和重大任务执行中,不畏艰险、冲锋在前,有效处置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应急抢险救援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
3.爱岗敬业、业务精湛,有开拓创新精神,廉洁自律,在本职工作中多年来一贯表现优秀,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4.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坚持原则,严格落实监管职责,任劳任怨,取得显著成绩。
5.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评选流程
(一)组织发动(2022年3月31日前)。启动陕西“应急先锋队”“最美应急人”评选活动。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和省消防救援总队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层层发动,积极推荐人选。
(二)推荐上报(2022年5月15日前)。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要求推荐,一般应在本单位适当范围公示人选,负责做好本部门和单位推荐对象的审核和上报工作。
(三)评选审定(2022年6月10日前)。组建评选委员会,由评委会对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初步筛选,评出15名候选人和8个候选集体,通过“陕西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投票,投票时间7天。根据投票结果和评审结果,最终确定5个“应急先锋队”和10名“最美应急人”。
(四)公示宣传(2022年7月30日前)。将最终评定结果在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适时召开发布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组织新闻媒体对“应急先锋队”“最美应急人”进行专访,深度报道先进典型事迹,在全社会弘扬应急人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精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对展现我省应急人良好形象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门负责同志,提供工作保障,确保推荐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二)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做好筛选和推荐工作,确保推荐对象能充分体现时代性和先进性要求,事迹真实感人,能做到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职工服气,真正做到“立得住、推得开、叫得响”。
(三)按时认真报送。要认真挖掘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注重从不同侧面、不同特点深入反映推荐对象的动人故事和感人细节。各报送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于5月15日前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逾期视为放弃参加评选。
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将联络人信息表(附件3)于3月31日前报至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08号省应急管理厅新闻宣传处(邮编:710021)
联 系 人:樊莉宏 联系电话:029-61166234
电子邮箱:453880459@qq.com
附件:1.陕西省“应急先锋队”推荐审批表
3.联络员信息表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3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