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公告(2022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2-05-18 17:43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工矿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为切实加强全省尾矿库安全监管,推动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应急管理部等八部委《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关于全面推进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重点工作的通知》(矿安综〔2022〕6号)”,以及省2022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各相关市、县(区)、企业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各包保责任人须认真履行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职责使命,全面落实尾矿库安全生产属地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力确保全省尾矿库安全度汛和生产安全。
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