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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42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6-01 11:15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

雷西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修改陕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相关建议》(第422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省应急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现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修订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2年5月31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地方性法规,我省《办法》对于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重大战略成果提供了制度保障。近年来,按照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和我省改革实际,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对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我省《办法》需要结合实际进行进一步修订。

二、立法时机

国家层面,全国人大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工作,2020年已组织国家相关部门,开始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工作,并开展了多轮次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目前《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审议,2022年1月全国人大正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外省立法情况,因《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工作尚未完成,故各省修订工作仍以调研为主,目前尚未有省份完成《突发事件应对法》地方立法工作。我省立法现状,省人大、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办法》的修订工作,先后将该《办法》修订列为省人大社建委工作要点和省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并围绕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体制机制问题进行了多次调研,为我省《办法》的修订奠定了坚定基础。但因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至今仍未完成修订,为确保法制统一,我省《实施办法(修订草案)》仍未起草草案。

三、工作计划

我厅将《办法》修订工作作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推动省政府将《办法》修订列为2021、2022年年度立法计划,同时先后赴铜川、渭南、韩城等地,通过征求意见、座谈等多种方式,开展了多次立法调研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中提出的明确单位和个人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责任义务、完善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供应体系、畅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等建议,积极开展《办法》修订的征求意见、调研、评估、研究完善等工作,同时及时跟进全国人大审议情况,待上位法修订完成后,集中立法资源,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修订工作,推动《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出台。

特此答复。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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