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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宣教进班组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70803993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2〕259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 发文时间 2022-07-04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全省煤矿安全宣教进班组活动的通知
主题分类 煤矿灾害防治指导 关键词 煤矿,安全宣教

各设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投资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华能陕西矿业分公司、国能神东煤炭集团公司:

今年以来,我省煤矿共发生事故9起、死亡12人,其中顶板事故5起,死亡8人,机电事故3起,死亡3人,放炮事故1起,死亡1人。这些事故的发生,体现出煤矿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偏低,安全防护意识不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淡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不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作业现象在有的煤矿仍然普遍存在,导致零敲碎打事故频频发生。为进一步提升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安全技能水平,提升煤矿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应急厅决定开展全省煤矿安全宣教进班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设“公开课”“大讲堂”“大家讲”等形式,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到一线区队、班组和每名职工,讲清“两个至上”“两个根本”,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位,引导从业人员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机构

省应急厅成立煤矿安全宣教进班组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李建文

副组长:何备战

成  员:张  华 赵化龙 刘胜利 权万才 贾文飞

宋  博 陈朝辉 任平利 李任选 景  涛

王  磊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煤矿灾防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活动安排

煤矿安全宣教进班组活动由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煤矿企业实施开展,宣讲对象主要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矿长、总工程师等“关键人”和煤矿企业班组长和现场作业人员。活动自2022年7月开始,到2022年10月底结束。

四、宣教学习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引导从业人员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思想认识。

2.深入宣传学习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联系实际解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处罚及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内容,增强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意识。广泛开展“我是安全吹哨人”“查找身边的隐患”等活动,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监督矿山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加强重大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教育。结合地区、矿区、煤矿灾害特点,以煤矿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为防治重点,组织专家讲解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树立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区域治理和综合治理的理念。有针对性地强化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应急培训演练,全面提高从业人员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推动做好风险辨识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按章作业等工作。

4.开展煤矿班组人人讲安全活动。煤矿企业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班组安全知识专项培训,培训内容针对每个生产班组、每个生产环节流程。提高班组安全生产和自保互保意识,抵制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作业规程,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坚决不开工或停止生产。开展班组长、从业人员讲安全活动,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讲存在的不安全风险,讲安全生产经验教训。

5.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运用观看专题视频片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现场观摩、组织大讨论、典型人物现身说法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分析近年来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重大隐患查处情况,剖析典型事故和重大隐患原因,以事故教训、隐患查处案例警醒煤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方出事故、多方受教育。

五、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成立领导机构,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安全宣教进矿山工作的通知》(矿安〔2022〕84号),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人员保障,统筹安排资金,层层推动落实。煤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制定安全宣教进班组活动工作安排,定期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策划重点宣传议题,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资金、有责任人,对安全宣教活动效果做到有监督、有考核、有奖惩。

2.拓宽宣教阵地。注重加强宣教阵地建设,用好“两微一端”等各类现有平台以及企业网站、公众号提高煤矿安全宣教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用好煤矿企业文化墙、文化长廊、荣誉室等线下宣传阵地,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做到覆盖所有煤矿、受众范围直达各一线区队、班组和每名矿工,打通煤矿安全宣教“最后一公里”。

3.强化宣教力度。煤矿企业要强化宣教活动力度,在班前会、月度例会、安全生产分析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会议固定议题讲安全,煤矿企业第一责任人要专题讲安全,班组长要班班讲安全,从业人员轮流讲安全,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入脑入心。

4.强化督导检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把安全宣教和安全执法相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做到安全执法到哪里,安全宣教就延伸到哪里。加强对煤矿企业开展安全宣教进班组工作的督导检查,推进逢查必考常态化。煤矿企业要对各区队、班组安全宣教工作加强检查和考核,对开展安全宣教工作不认真、走过场,以及同类事故隐患屡罚屡犯、屡禁不止的,采取绩效考核“一票否决”、重新组织培训、岗位调整等手段督促整改。

5.加强信息报送。所有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宣教进班组活动,制定宣教活动计划,7月15日前将宣教活动计划报直接监管部门备查。从8月起,每月1日前将上个月安全宣教开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宣教内容、参加人数等)报送至直接监管部门和上级煤矿企业,各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省管煤矿上级公司每月进行汇总统计,并报送至省应急管理厅。


附件:煤矿安全宣教活动情况统计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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