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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9 11:30 来源:陕视新闻

各市委、市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据气象部门预测,受大陆高压影响,7月7日至10日,我省高温天气将进一步发展加强,局部地区最高气温可达40℃以上。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迅速做好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紧盯重点领域加强灾害防治,科学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电力负荷监测调度,强化信息报送和宣传引导,确保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平稳、有序。为切实做好近期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温天气预报预警。气象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密预报频次,及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手机等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和高温天气预防措施建议,重点加强对卫生、交通运输、农业、电力、供水、建筑等重点行业和部门的气象服务。气象、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要加强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合力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新闻单位要加大高温防范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群众自身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对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间规定,强化作业场所防暑降温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主动关心高温作业岗位人员,尤其是抗疫一线医护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采取错时作业、轮换作业等措施,合理安排室外高温工作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科学安排高温、露天和高空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用人单位要落实高温津贴发放规定,及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三、全力保障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度夏。水利、住建部门要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住建、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燃气事故发生。电力部门要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力调度,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场所用电;加强电网巡查检修,防范因电力设施超负荷运行引发的火灾、停电等事故。卫生防疫部门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等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做到高温季节疫情防控和防止流行疾病发生两手抓、两手硬。农业农村、林业部门要加强指导,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公安、市场监管和应急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对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环节,以及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督促落实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尤其要强化水库、河道、湖泊等安全防护措施,督促社区和家庭加强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避免学生等群体发生溺水亡人事件。同时,要大力提倡节能意识,切实做好节能、节水等工作,有效减少用电、用水负荷。

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视隐患为事故,加大排查力度,采取整治措施,将高温对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牵头开展防火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交通枢纽、仓储物流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宾馆、饭店、商店、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重点检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要加大林火监测力度,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对重点部位要提前预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遇到险情,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处置,将人员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五、统筹做好抗旱与防汛工作。持续高温天气过后,局部地区极有可能出现强降雨天气,并引发暴雨洪涝和山洪地质灾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警觉、未雨绸缪,密切监测雨情、水情,科学研判旱情发展趋势,严防“旱涝急转、旱涝并重”,科学有效应对局部短时强对流天气可能引发的严重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落实转移避险、应急物资储备等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应对工作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切实加强对高温天气应对工作的领导。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高温天气过程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逐级压实落实责任,坚决做到各项应对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防范到位。要坚持 24小时值班和带班制度,及时上报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因工作不力、麻痹大意、松散懈怠,导致重大、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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