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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对我省榆林市煤矿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22-07-30 12:53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煤矿灾害防治指导处

7月18日至22日,国家矿山安监局煤矿安全监察司司长刘云涛一行对我省榆林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榆林市及下辖产煤县(市、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对榆林市6处煤矿企业开展了明查暗访,重点检查了安全生产重要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国家矿山局重点工作部署落实及煤矿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督导组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矿山安监局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部署要求,特别是对刘鹤副总理提出的“十五条硬措施”和国家矿山安监局“二十条硬措施”,要逐条逐项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制定针对性贯彻落实措施。要扎实推进三年行动治本攻坚,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治本攻坚任务完成,不断推动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督导组要求,一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不断压实市、县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配齐配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加强煤矿驻矿安监员管理,结合煤矿实际,分层级灵活配足煤矿驻矿安监员,切实发挥煤矿安全监管“前哨”作用。二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导检查。要督促辖区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回头看,进一步细化方案措施,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开展全系统、各环节检查,查明不良地质构造等隐蔽致灾因素,制定措施从根本上消除问题隐患。三要加强煤矿托管工作,各市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托管煤矿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分析研判托管煤矿存在的风险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严厉打击“一托了之、托而不管和安全管理‘两张皮’”等现象,切实加强托管煤矿日常安全监管。四要持续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要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水平,按照行业标准和规程进行灾害治理和工程施工;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选聘理论素质高、现场实践经验丰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煤矿安全管理;不断推进智能化系统应用,加快全省煤矿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建设。五要全力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当前正值防汛关键期,要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力做好煤矿防汛各项措施检查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针对此次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市县及有关企业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要照单认领、推动问题整改。要针对此次检查出的问题,按照“五落实”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整改治理,做到闭环销号。二要加强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可落实、可操作、可考核的联系包保、驻矿盯守和安全巡查责任制度,既要防止漏管失控。要加大对保供矿、灾害严重矿、大班次矿和不放心矿井的检查力度,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和超层越界生产建设行为,对停产整改矿要明确整改时限、区域、内容和入井人数等,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三要多措并举、推进灾害治理。水害方面,要深刻吸取各类煤矿水害事故教训,利用好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成果,严格落实防治水相关措施。防灭火方面,要落实综合防灭火措施,特别是加强井下采空区密闭管理。顶板防治方面,要加快大面积悬顶灾害治理,查清悬顶区域和面积,该隔离的隔离、该注浆的注浆。煤尘防治方面,要深刻吸取百吉矿业李家沟煤矿“1.12”重大煤尘爆炸事故教训,督促煤矿落实好综合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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