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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广榆林市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经验的通知

索引号 2022090815526 发文字号 陕应急〔2022〕366号
发布机构 省应急管理厅科技和信息化处 发文时间 2022-09-09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广榆林市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经验的通知
主题分类 科技和信息化 关键词 应急,系统,指挥,建设,管理

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

近年来,榆林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指挥体系,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初步建成了跨部门、跨层级,贯通省、市、县、乡镇(街办)、村(社区)的五级联动应急指挥系统,在应急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7月20日,省委书记刘国中在榆林调研防汛等工作时指出,榆林市应急指挥平台整合各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实现了市、县(区)实时调度,有效提高了应急指挥效能,要积极加以推广。8月4日,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王晓召集省级有关部门专题研究推广榆林市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经验和做法,要求由省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气象局、省大数据局等部门加快推进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和现代技术应用,全面提升应急指挥调度能力。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现就推广榆林市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经验,加快推进全省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榆林市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主要经验

榆林市委、市政府在应急管理局体制改革之初,就高度重视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决定由市应急管理局牵总,编规划、定方案、抓建设、推应用,经过近三年的工作,初步建成并实现了“数据信息实时化、现场图像可视化、指挥调度扁平化、过程溯源制度化”的应急指挥能力。

(一)树立大应急理念。榆林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信息化推动应急管理现代化,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研究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以大应急的理念,统筹规划建设应急指挥系统,确定了“打造全市数据集成、统筹指挥全域的大应急指挥系统”总体目标。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市应急管理局在《陕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年-2022年)》《陕西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框架下,编制市级应急管理信息化具体规划和建设方案,保证部省上下统一的重点建设项目逐一落地,保证市级各部门的业务系统和应急数据对应急指挥系统全面开放,做到数据和系统共享,实现部、省、市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的统一性、集中性、规范性和可用性。

(二)加大基础建设投入。按照具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市政府先后投入应急指挥系统项目资金6300万元,建成了榆林市应急指挥大厅、会商室、值班室、防汛抗旱指挥部、设备间等多个功能区域,满足了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物理环境需求,为应急指挥调度提供了安全可靠的承载平台,实现了7×24小时应急值守和可视化指挥调度。配套建设了网络系统、电力系统、音视频显示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基础设施,实现对上、对下各级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有效承载了部、省级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各项功能在榆林市的落地实施以及省市融合。

(三)实现乡镇(街办)互联互通。《陕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年-2022年)》和《陕西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只规划省、市、县(区)三级。县到乡镇(街办)是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按照财政事权划分的原则,需要市、县(区)政府安排财力予以建设。对此,榆林市委、市政府以县、乡镇(街办)视频会议系统为基础,以12个县(市)区为节点,把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扩建至乡镇(街办)。在全省率先建成了乡镇(街办)应急视频指挥调度系统,对下实现了市、县(区)及215个乡镇(街办)和园区三级互联互通,对上完成了省、市、县(区)、乡镇(街办)政府和园区五级视频会议系统的互联互通,同时通过为村(社区)配备卫星电话、手机客户端、对讲机等设备,实现了应急指挥到村组的全覆盖。

(四)实现系统数据共享。榆林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与市应急指挥系统相互开放、资源共享。市级各相关部门克服门户观念,打破信息壁垒,公安、交警、住建、气象、城管、水利、园区等重点行业领域9971个视频系统,资源规划局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市气象局雨情系统、黄河水利委员会榆林水文局水情系统,市县(区)中心城区、重点城镇、工业园区及重点企业视频,全市主要街道、河流库坝、重点企业数据、视频等,都已接入市应急指挥系统,实现了实时监控、视频调度、集中指挥,形成了数据分析、综合研判和现场调度能力。

(五)加快应急装备升级。榆林市委、市政府注重打造立体化实时指挥调度体系,加强“空地一体”应急救援机制建设。去年以来,为县(区)配备15台无人机、4台4G网络布控球、487部卫星电话、300部对讲机、200部手持应急单兵客户端,利用市级和县级卫星指挥车为现场基础网络平台,采集回传突发事件现场音视频,保证指挥部与现场人员在线协同,建成了日常设备与应急设备互补、宏观场景监控与微观视角互补、便捷设备与固定设备互补的通信体系。

二、推广榆林经验,加快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的主要任务

目前,按照省政府、应急管理部批准的《陕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年-2022年)》《陕西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我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框架已基本建设完成。陕西省应急指挥中心设在省应急管理厅,已实现纵向互通、横向互联、视频融合、宽窄带融合、分布式管理和一体化管理功能,满足对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需求。目前,已接入部省28个应用系统,汇聚527万家企业基础信息,汇集4.76亿条应急基础数据,所有应急数据全部实时动态更新、相互贯通。这些基本功能和信息数据,各级各部门都可在系统平台上开放使用,是全省各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和指挥系统的共同基础。

各市(区)政府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要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的思想;要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对照《陕西省应急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2019年-2022年)》《陕西省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梳理本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改进完善工作措施,切实加快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一)加快建立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各市(区)政府要抓紧完成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优先建设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尽快形成完备的指挥体系。政府要组织落实项目及投资,应急管理部门要主动承担建设市级应急指挥信息体系的主体责任,要统筹考虑,同步安排,市级相关部门、县(区)和乡镇(街办)、村(社区)的互联互通,保证与部省指挥信息系统的贯通,防止形成“信息孤岛”。

(二)加快各级指挥场所建设。各市(区)政府要重视指挥中心在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中的枢纽作用和信息汇聚的分析处置作用,按照《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市县指挥中心场所内容及配套系统设备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陕应急〔2021〕267号)要求,保证指挥场所功能充分使用。没有指挥中心场所的市、县(区)要专题解决,已经开始建设的单位要严格按照陕应急〔2021〕267号规范标准建设。

(三)加快乡镇(街办)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各市(区)政府要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为骨干网,建设乡镇(街办)视频会议系统。部分不具备省电子政务外网接入能力和网络环境较差的乡镇(街办)、村(社区),可利用电子政务外网专网接入+互联网方式完成。各级在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中,要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标准和规范开展建设,确保实现各级各部门之间网络的统一性、标准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四)提升现场卫星应急通信系统。卫星通信系统是在断路、断电、断网情况下,保障灾害现场指挥调度联络的最后一种应急通信手段。我省已为10个市、陕南、陕北47个县(区)应急管理局配备了卫星指挥车,发生突发事件后,可快速部署到现场,确保事故灾害现场和后方指挥部的互联互通。凡是已配备卫星指挥车的市县(区),其设备保障、升级改造责任由相关市县(区)负责,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及时维修损坏设备并进行升级改造,保证设备完好、通信畅通。根据当前实际,要尽快增加单兵、无人机、布控球、宽窄带自主网等设备,提升现有设备音视频传输保障能力,要定时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联通联试。未统一配备卫星指挥车的县(区),政府要从实际出发,采取自主建设或购买服务的方式,首先解决自然灾害、生产事故易发地区县(区)卫星通信的问题,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应急管理部标规范准,统一接入省应急指挥中心省级卫星指挥调度系统,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第一时间与现场互联互通。

省应急指挥中心按规定每周组织1-2次卫星通信系统演练和测试,对于设备损坏不及时维修、不参与演练和测试的单位,严格督办整改,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追究责任。

(五)建立感知数据采集和共享机制。要加强应急管理所需的感知数据采集和共享工作。一是对各部门现有感知系统和数据加强汇集和共享,构建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形成集约化、高效化和制度化的数据和系统共用能力,为综合监测预警提供数据分析支撑;二是对灾害灾难现场感知数据采集和传输,要利用市级、县级卫星指挥车以及辖区内可调用的中小型无人机、布控球等各类移动设备,确保第一时间实现灾害灾难现场与指挥中心之间音视频通信,提升突发事件现场图像采集能力,为精准研判提供信息化保障;三是对市、县监管的高危企业,要责成企业建设内部的监测监控系统,加强数据获取,实现可视化监管监控,提升安全生产监测预警能力。

(六)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各市、县(区)应急指挥中心应设在应急管理局,统一使用省应急管理厅统一建设的全省应急管理综合应用系统,依托已建成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集成与融合能力,着力在使用上下功夫,不得重复建设。市县(区)过去已经建设的系统要与上述系统、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系统整合,申请数据调用,同时将感知数据及时、实时、准确的汇聚到省级综合应用平台中,实现共享共用。各级政府要保证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的投资,每年安排专项预算,用于提升硬件设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指挥系统建设领导机构,统筹推进本级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作。各级应急管理局负责各项具体工作,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系统应用。各市(区)政府要加大对应急指挥系统具体应用,防止建设应用“两张皮”,确保各级在省级系统、平台上集中指挥调度。要推动各部门在应用中的良性互动,实现灵活高效的指挥。

(三)坚持典型示范。各市(区)要总结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好的典型,既要以点带面,也可复制推广,西安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商洛市“防汛救灾人盯人防抢撤智慧管控平台”系统要进一步完善,由省应急管理厅协调各市(区)应急管理局复制推广使用。

(四)抓好督促落实。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指挥协调机构,要把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工作纳入到市县(区)政府年度考核工作之中,督促各级政府加强落实。市(区)政府也要将本级及辖区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推进及实施成效纳入年度考评范围,对落实缓慢、推进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责成限期整改。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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