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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历史上10月份典型事故案例

发布时间:2022-09-30 16:20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10月份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保持警钟长鸣,省应急管理厅梳理汇总省内历史同期10月份的典型事故案例,以事故为镜,思事故之鉴,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1、2019年10月1日

靖边县青银高速靖王段宁条梁镇匝道出口东侧路段发生一起小轿车与大货车碰撞的较大道路运输事故,造成3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小轿车驾驶人由客车道超越重型罐式半挂车,返回客货车道时,错过了高速公路匝道出口后,突然减速;后车重型罐式半挂车驾驶人行经复杂路段,疏忽大意,采取措施不力,导致两车追尾相撞。

2、2019年10月11日

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絮凝混合池发生一起中毒窒息较大事故,造成6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污水站的净化装置设备停运期间,絮凝混合池有毒有害气体集聚,工作人员未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要求,进入有限空间,导致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施救人员在未佩戴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入絮凝混合池中盲目施救,造成死亡人数增加。

3、2019年10月19日

西安市临潼区秦汉大道与新城路丁字路口,一辆重型货车与同向行驶的一辆小轿车车相撞,造成4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重型货车行驶至交叉路口时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严重超载,致使车辆制动性能下降;小轿车在临近路口时,违反交通法规,压实线变道,导致两车相撞。

4、2020年10月30日

陕西精益化工有限公司油品中心预处理装置发生一起窒息较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罐V-103隔离不彻底,前系统动火掩护氮气进入事故罐,入罐人员在未进行有限空间分析、未办理相关票证及未佩戴气防器材的情况下,进入V-103罐内,导致氮气窒息死亡。

5、2021年10月4日

咸阳市高新区高科一路跨渭河临时便桥拆除施工作业时发生一起人员落水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坠入渭河失联。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方案实施拆除,在拆除前未发现施工栈桥桥面第9跨已经发生倾斜变形,桥梁结构发生变化,管桩周边河床存在掏空现象,桥体受力面积不均等安全风险,盲目安排人员施工作业,造成事故发生。

6、2021年10月8日

岐山县汉基建材有限公司厂区发生一起更换屋顶彩钢瓦引发的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企业和施工工队,未对彩钢瓦屋顶更换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没有采取相应施工安全措施,作业人员未佩戴高处作业安全防护用品,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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