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应急管理厅对咸阳市煤矿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按照省应急管理厅与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联合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部署,10月12日至14日,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建文带领相关处室对咸阳市煤矿安全防范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交流座谈、现场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咸阳彬州市、旬邑县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及应急管理部门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延伸检查了小庄、文家坡、旬东、青岗坪、席家山等5处煤矿企业,夜查了拜家河煤矿,并向咸阳市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督导组强调,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安全防范工作已进入最关键的时段,要时刻保持警觉,持续落实超常规举措,付出超常规努力,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从严从实抓好煤矿安全各项工作。
督导组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氛围。二是深刻吸取典型事故教训,压实县乡政府责任,落实驻矿安全盯守,畅通群众举报途径,严厉打击盗采煤炭资源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引导关闭退出煤矿要落实24小时盯守,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过渡期”。三是煤矿上级公司要对所属煤矿问题整改落实进行“回头看”,对照今年以来各级监管监察部门查处问题逐条进行检查、逐条进行问责,全面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加强重大灾害超前防治,总结推广瓦斯治理和冲击地压防治先进经验做法,分析研判安全形势,采取有力有效硬措施,及时化解重大灾害风险,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五是以三年行动评估活动为契机,查找存在问题,完善整改措施,总结先进经验,固化特色成果,不断筑牢地区煤矿安全基础,推动三年行动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