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评选2022年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索引号 | 2022110825244 | 发文字号 | 陕汛旱指〔2022〕47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 | 发文时间 | 2022-11-2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评选2022年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防汛抗旱 | 关键词 | 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
各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总成员单位:
2022年全省各级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抓好防汛和抗旱工作,成功应对了17轮强降水过程和春夏连续干旱,取得了洪涝灾害“零伤亡”的历史最好成绩。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推动防汛抗旱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省防总领导同意,决定对在2022年防汛抗旱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年在防汛抗旱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省、市、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含各成员单位)和从事防汛抗旱工作的人员。
先进集体:主要从市、县两级防指(含各成员单位)和基层防汛抗旱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中推荐,省防总成员单位中推荐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部门。
先进个人:主要从负责防汛抗旱工作的行政、技术、管理责任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推荐,一般推荐县处级以下人员。
二、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领导对防汛抗旱重要批示要求的;按照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总对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部署,遵从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的指挥调度,安排及时、组织严密,指挥正确、应对有效,防守得力的;在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中及时组织群众安全转移避险,有效避免人员伤亡,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在推进防汛抗旱体制机制健全、开展洪涝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改、克服疫情防控影响、统筹防汛抗旱工作措施得力、富有创新、取得成效的;及时组织巡查防守,发现重大险情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护,避免突发暴雨洪水和持续干旱造成的人员伤亡、工程损毁等事故发生的;在推进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响应、防治山洪地质灾害、科学调度库坝工程、快速抢险救援救灾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对防汛抗旱抢险救援救灾基础保障、技术准备、预案完善、制度规范等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三、名额控制
全省共通报表扬先进集体60个,先进个人120名(具体名额见附件1)。
四、评选程序
按照逐级逐单位推荐上报的方式进行,省防总办公室审核评选,省防总领导审定。
各市防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先进集体及个人评选推荐工作,坚持评选标准,坚持公开公正,确保先进性。申报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按附表2、附表3格式填写后,务必于2022年11月30日前报送省防总办公室。
联系人:张 晋 029-61166280
马慧敏 029-61166280
附件:1.2022年防汛抗旱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通报表扬名额分配表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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