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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2023-01-11 17:39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处、新闻宣传处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202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市委、市政府,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围绕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国庆等重点时段和十四运会、残特奥会等重大任务,集中开展“防风险、保安全、迎盛会、庆华诞”百日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水平不断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为进一步激发各级各部门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对2021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结果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市(区)党委和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及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牢牢把握”的重要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不断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扎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效管控各类安全风险,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13日

2021年度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结果

一、安全生产考核结果

“优秀”等次(29个)  

1.市(区)党委、政府(8个)

铜川市委、市政府

汉中市委、市政府

渭南市委、市政府

商洛市委、市政府

延安市委、市政府

宝鸡市委、市政府

安康市委、市政府

西安市委、市政府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职责部门(16个)

省自然资源厅

省应急厅

省公安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气象局

省国资委

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消防救援总队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委军民融合办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广播电视局

3.负有安全生产支持保障职责部门(5个)

省财政厅

省委宣传部

省委编办

团省委

省总工会

“良好”等次(16个)  

1.市(区)党委、政府(4个)

榆林市委、市政府

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

韩城市委、市政府

咸阳市委、市政府

2.负有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职责部门(10个)

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司法厅

省林业局

西安铁路监管局

省农业农村厅

省民政厅

省教育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商务厅

3.负有安全生产支持保障职责部门(2个)

省科技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消防工作考核结果

“优秀”等次(13个)  

1.市(区)政府(7个)

咸阳市政府

西咸新区管委会

延安市政府

商洛市政府

西安市政府

宝鸡市政府

汉中市政府

2.省级部门(6个)

省文物局

省民宗委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粮食和储备局

省卫生健康委

省财政厅

“良好”等次(25个)  

1.市(区)政府(5个)

铜川市政府

安康市政府

榆林市政府

渭南市政府

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2.省级部门(20个)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民政厅

省市场监管局

省公安厅

省教育厅

省广播电视局

省自然资源厅

省气象局

省邮政管理局

省国资委

省科学技术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通信管理局

省林业局

省人防办

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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