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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应急管理实施综合执法“局队合一” 强化监管执法合力

发布时间:2023-01-18 18:54 来源:西安市应急管理局

近日,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西安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局队合一”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西安市应急管理局和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三定”规定,厘清监管执法工作职能,推动形成监管执法合力。

明确了五项工作原则

从机制的框架上,提出了全员执法、统筹兼顾、分工负责、协同高效、依法行政五项原则。明确了综合执法队伍牵头负责执法工作,明确了局系统全员履行行政检查权责,明确了联合执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纲领性的解释了局机关究竟检不检查、处不处罚,与综合执法队伍间移交移送和协调联动等原则性问题。

明确解释了“人、财、物”统一管理的要求和边界

从组织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执法装备管理上,明确了如何统一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避免出现“混编混岗”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

明晰了综合执法队伍和局机关在监管执法职责

细化了综合执法支队三定职能,针对行政检查、整改闭环、执法计划、专项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存在职能交叉进行了明确,体现了综合执法队伍在执法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杜绝了机关与执法队伍间职能交叉而可能产生的推诿扯皮发生。

理顺了部分领域日常监管工作机制

结合目前人员力量和监管实际,严格按照局机关“三定”规定,由局机关处室履行“三定”规定中明确的监管职能。对部分监管与综合执法工作交叉的情况,按照机关处室抓总,综合执法队伍配合或具体实施的方式进行。

建立“四个坚持”的队伍建设工作机制

提出坚持首问负责、依法行政、清廉执法和结果运用,解决当前在监管执法过程中的突出矛盾、核心问题及关注焦点。

建立“三个机制”加强问题解决和沟通交流

提出建立疑难会商、联席会议、协同高效三个机制。在严格职责划分处理日常工作任务的同时,针对特殊情况,发挥工作合力,形成一盘棋集体解决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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