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2023020833763 | 发文字号 | 防汛抗旱处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 | 发文时间 | 2023-02-0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防汛抗旱 | 关键词 | 防汛抗旱,准备,工作,通知 |
各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总各成员单位: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重大。据气象部门预测,2023年全国气候年景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总体呈现多发强发态势。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防汛抗旱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旱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两个至上”理念,坚决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补齐短板弱项,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抓早动快,提前动手,抓细抓实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国家防总办公室有关要求(国汛办电〔2023〕3号),现就做好我省今年防汛抗旱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从严压实防汛抗旱责任。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紧紧牵住责任制这个关键,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各项责任制,完善党政共管、逐级包保的责任体系,特别注意夯实基层防御责任,把责任落实到乡镇、村组,落实到每一处危险区、每一个隐患点。各级防指要明确江河堤防、水库(水电站)、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和城市内涝、山洪灾害等风险区以及重要工程设施的行政、技术、巡查责任人及其具体职责并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公布,压实相关企事业单位的防汛安全主体责任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强化防汛责任人履职尽责能力,掌握辖区洪涝风险和应对预案,细化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防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环节责任,加强责任区联系点督导检查,强化责任落实监督,做到责任上肩、履职到位。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健全防汛抗旱组织体制。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和办事机构的调整磨合,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成人员。各级防指要强化统筹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各自责任,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坚持目标导向,全面准确理解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的深刻内涵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临灾预警、调度指挥、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形成统一指挥、上下对应贯通、部门纵横联动、权责明确、权威高效的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明晰坐镇指挥与靠前指挥的关系,防汛关键期既要有党政负责同志在前方重大险情灾情现场一线指挥,也要有党政负责同志在防汛指挥部坐镇统一指挥、掌握全局。各级防指要加强对省防总的决策支撑、信息报送等工作,切实做好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间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三、立足应急联动实战,科学修订防汛抗旱预案。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预案在防范化解洪旱灾害风险、科学有效组织防汛抗旱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总结近年来工作经验得失,紧密结合各地防汛抗洪抢险救援实际和防汛安全要求,按照省防总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防汛抗旱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修订各级各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预案修订要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应修尽修、注重实用的原则,重点解决基层预案适用性针对性不强、预警与响应不联动、应急响应行动措施不具体等突出问题,加快推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完善。各级防指要指导督促县、乡、村三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将极端暴雨作为预案启动的必要条件,建立和完善暴雨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市县预案要突出针对性,贴合辖区洪涝干旱灾害特点进一步细化应急处置流程;乡村预案要突出实用性,明确灾害应对各项工作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等问题,尤其要针对群众转移避险明晰责任,落实各环节措施。要加强交通、通讯、电力、教育等基础行业生命线部门防汛预案编制,强化极端暴雨、超标准洪水情况下的超常规应对措施,落实停工、停业、停学、停运、停课、停产等应急措施。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演练,突出极端暴雨洪涝灾害的复盘推演,通过演练磨合指挥协调机制,完善联动响应措施。
四、坚持防汛关口前移,全面排查整治度汛隐患。
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坚决防范化解易造成人员伤亡的山洪灾害、中小水库垮坝、城市严重内涝、蓄滞洪区分洪运用等突出安全风险,落实对策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各级防指要切实承担起汛前检查的责任,提早组织各级防汛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行洪河道、水库(水电站)、蓄滞洪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平原乡村易涝区、城市防洪排涝等防洪薄弱环节,督促各地建立隐患清单,分析研判主要风险,逐条逐项限时整改,力争汛前销号,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要落实应急度汛措施,确保安全度汛。同时要加强对县乡(镇)和基层单位的检查指导,重点检查基层防灾避险“谁组织、转移谁、何时转、去哪里、管得住”责任链条,建立检查工作台帐,落实闭环式整改措施,督促安全度汛隐患整改治理到位。省防总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深入开展水利、交通运输、住建、能源、旅游、教育等行业领域防汛检查,认真排查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泄洪设施、堤防险工险段、城市公共设施以及地铁、隧道、立交桥等关键部位,积极防范化解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突出安全风险,严防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灾害。
五、落实队伍物资准备,提升应急抢险保障能力。
各地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的原则,根据陕北、关中、陕南洪涝灾情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及时储备更新各类防汛应急物资,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布局,优化储备品种和规模,完善物资调运方案,对重点河段、水库、易积淹水点、地下空间等部位,防汛应急物资要提前就近存放,确保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到、用得上,全面提升应急物资保障服务水平。要坚持科技引领,加大政策引领和资金投入,聚焦防汛救灾实践中抢险救援新技术、新装备应用不够、抢险救援能力不强、效率不高等问题,支持抢险救援先进适用装备的研发、应用和配备,全面提高抢险救援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各地要持续推进防汛抢险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加强专业抢险队伍与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以及社会应急队伍抢险救援力量统筹,强化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抢险救援能力,完善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布局,做好军地力量、专业抢险队伍与相关企业工程抢险力量对接。各乡镇、村组根据需要组建应急抢险队伍,承担好预警信号传递、群众转移避险、灾害先期处置等工作。
六、加强防灾业务培训,提高防汛抗旱指挥能力。
各级防指要认真贯彻省委组织部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培训的要求,组织全系统持续深入学习《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和《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建立长效机制,加大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应对等知识技能培训力度,帮助各级行政、技术负责人和防汛业务骨干,特别是新任责任人熟悉掌握责任区风险隐患、应急预案和应对组织、抢险救援、救灾救助等业务,大力提高应急抢险救援组织水平和防汛抗旱综合指挥能力。要加强防汛抗旱宣传力度,积极拓展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丰富拓展科普宣教形式,针对山洪、城镇内涝开展防灾避灾科普,推进防汛救灾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在全社会培育防汛抗旱应急文化,切实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要逐级开展应急演练,针对不同灾害情景,实战检验应急指挥、队伍前置、人员转移、物资保障等工作,视情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部门防汛抢险综合实战演练,通过演练磨合机制、完善措施、锻炼队伍、提高能力。
七、做好洪旱灾情统计,及时报送防汛抗旱信息。
各地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国家防总印发的《洪涝突发险情灾情报告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洪旱灾害统计工作,认真落实好行业部门的防汛抗旱信息报送责任,及时了解、掌握汛情险情灾情相关信息,按时按规填报《陕西省洪涝干旱灾情统计系统》,确保突发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虚报、错报、瞒报的发生。各级气象、水利部门和水库、水电站、淤地坝、河道闸坝、尾矿坝管理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能和业务分工,严格按照要求向同级防指传输实时天气预报、雨情、水情、旱情监测和洪水预报预警信息。各级自然资源、住房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将地质灾害、城市内涝、农业墒情旱情等监测预警信息与统计数据,实时传输同级防指,为防汛抗旱抢险救灾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同时,要加强新闻宣传、舆情引导和信息公开,主动发布汛情旱情灾情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防汛抗旱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各市(区)和省防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各项防汛抗旱准备工作。各市和省防总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落实、汛前检查、隐患整改等情况及下步工作措施请于5月5日前报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61166280 传真:61166104 电子邮箱:1972389701@qq.com)。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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