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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2023年自然灾害趋势预测

发布时间:2023-02-15 17:48 来源:省应急管理厅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处

近日,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省地震局和省气象局,对全省2023年自然灾害趋势进行会商研判。。

综合研判分析认为

2023年我省自然灾害为中等发生年。预计全省大部气温偏高;陕北南部、关中西部降水偏少,其余地区偏多;灾害性暴雨洪水可能多发;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与多年平均持平;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依然严峻;农作物主要病虫害呈中等发生态势。

气候预测

2023年降水总趋势:陕北南部、关中西部偏少,其余地区偏多。全省高温日数偏多,平均气温偏高。预计首场透雨出现时间较常年略偏早。关中、陕南汛雨开始时间较常年略偏晚。华西秋雨(陕西地区)开始时间较常年略偏晚,强度略偏弱。

春季(3-5月)气温全省偏高,降水陕北、陕南东部接近常年略偏少,其余地区较常年偏多;陕南东部、陕北北部干旱风险高;陕北南部、关中中西部晚霜冻害风险较高。夏季(6-8月)气温全省大部偏高、降水大部偏少;关中、陕南大部高温、干旱风险高;局地短时强降水造成的暴雨、洪涝及其引发的次生灾害风险高。秋季(9-11月)气温全省大部偏高、降水大部偏多。前冬(12月)气温全省大部偏低、降水北少南多。

水情预测

2023年我省灾害性暴雨洪水可能多发,黄河流域出现较大洪水可能性大,长江流域可能出现一般洪水,中小河流、山洪沟致灾性洪水可能多发,局地洪涝和区域性干旱交替出现的可能性较大。

地质灾害预测

2023年地质灾害发育频度及危害程度总体与多年平均持平,较2022年将略有增强。冬春季(1-5月)为冻融型地质灾害易发期,以滑坡、崩塌为主。其中榆林市中南部、延安市北部地区2-4月为冻融地质灾害最有利时段,延安市南部地区、渭北地区、关中地区2-3月为冻融地质灾害最有利时段。夏季(6-8月)和秋季(9-10月)为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高发期,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夏季陕北地区和关中东部地区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发生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增大;安康、汉中、商洛西部、宝鸡南部、榆林、延安和铜川发生地质灾害危险性大;西安、咸阳、渭南、商洛东部和宝鸡北部发生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秋季关中东部和陕南降水较常年同期偏多,发生地质灾害危险性增大;安康、汉中、商洛西部、宝鸡南部、榆林、延安和铜川发生地质灾害危险性大;西安、咸阳、渭南、商洛东部和宝鸡北部发生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冬季为地质灾害低发期。

森林火险预测

2023年我省防火重点时段集中在2月至4月“防火紧要期”,特别是“两会”“清明”“五一”等敏感时段。近年来,随着造林工作稳步推进,中幼林比例增加,易着火且耐火能力不强,部分地方装备和基础设施落后,通讯能力、监测预报能力弱,加之疫情放开后,进山旅游踏青人员大幅增加,春耕生产等农事用火、清明节上坟祭祀、五一假期野外烧烤等野外非法用火行为将大幅增加,野外火源管控点多面广问题更加突出,防控难度进一步加大,加之高温、大风、连旱等极端异常气候的“黑天鹅”事件和林下可燃物载量严重超临界值的“灰犀牛”事件影响,森林草原防火形势较往年更为严峻。

农作物病虫害预测

2023年农作物主要病虫害总体呈中等发生态势。其中小麦主要病虫害呈偏重发生态势;油菜主要病虫害呈中等发生态势;玉米主要病虫害呈中等发生态势;水稻主要病虫害呈中等发生态势;马铃薯主要病虫害呈中等发生态势;苹果主要病虫害呈中等发生态势;草地螟轻发生;东亚飞蝗夏蝗和土蝗偏轻发生。

工作意见及建议

一要做好监测研判。各地市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灾害性天气全过程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高度关注灾害群发、链发现象,密切跟踪和监视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切实加强河流、水库水位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监控,强化局地突发性灾害天气引发的洪涝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随着春耕生产、清明节气到来,农事用火、民俗用火将明显增加,要做好重点区域的火灾监测工作。要常态化开展好会商研判,分析研判趋势、跟踪掌握动态,及时调度部署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要做好隐患排查。各地市和各有关部门要在全省入汛前,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领域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以中小流域河道行洪、重要城镇低洼内涝,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尾矿库等防洪重点区域安全和陕南秦巴山区、关中秦岭北麓、陕北丘陵沟壑区山洪地质灾害为重点,突出村镇、医院、学校、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重要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水利、电力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受雷电影响的易燃、易爆和危化品仓库等重要区域,做到逐村、逐户、逐单位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排查结果要造册登记,落实各级管控责任,明确防范措施。

三要做好应急准备。各地市和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灾情零报告制度。要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内的灾情信息,遇到突发性灾害时,市、县、乡三级灾情管理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第一时间上报灾情,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及时开展紧急避险人员安全转移,抓好灾毁道路、电力、通信、供水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抢通工作。对因灾造成当下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要及时开展紧急生活救助,确保灾害发生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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