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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申报2023年应急管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6 19:20 来源:陕应急〔2023〕46号

为了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发挥地方标准对全省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支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陕西省标准化条例》等有关规定,省应急管理厅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应急管理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一)申报单位范围: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等。

(二)申报单位条件:申报单位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应具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经历;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无违法失信记录;能为项目提供必要的组织、人力和经费等保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完成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的优先;项目牵头人应从事相关领域的生产、服务、管理或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经验。

二、申报项目范围

1.重点围绕《陕西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地方标准体系建设与实施,对接应急管理现实需要,符合我省当前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

2.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综合管理方面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需要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技术、管理和服务要求的,可以提出地方标准制定需求。“标龄”超过5年,或者 “标龄”未满5年经评审需要提前修订的,可以提出地方标准修订需求。

3.地方标准要符合法律法规,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协调配套,无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含制修订计划),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在全省范围内广泛适用,发布后能在全省得到全面有效的推广实施。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单位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有关材料。

(二)报送立项申请的,填写《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书》(附件1)《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和标准草案(需明确标准项目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若涉及修订的标准项目,还需说明拟修订的内容)。以上材料标注盖章的栏目,须加盖印章。

(三)报送立项建议的,填写《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建议汇总表》(附件3)。

(四)各地市应急管理部门报送立项申请,还需提交书面报送文件。

省应急管理厅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地方标准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对各地市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送的立项申请优先推荐,经省市场监管局批准立项后实施。

邮  箱:sxyjzcfgc@163.com

附件:1.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2.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申请汇总表

3.陕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立项建议汇总表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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