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防抗春旱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2023020834784 | 发文字号 | 陕汛旱指〔2023〕5号 | ||
发布机构 | 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处 | 发文时间 | 2023-02-17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防抗春旱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防汛抗旱 | 关键词 | 防抗春旱,通知 |
各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省防总有关成员单位:
去年12月以来,我省大部降水偏少,导致宝鸡北部、咸阳北部和西南部、西安东部和商洛东南部局地存在轻到中度缺墒,造成轻到中度干旱。据2月7日统计,全省共有183.4万亩作物受旱,其中轻旱163.7万亩、中旱18.7万亩、重旱1.1万亩。春季冬小麦将进入返青拔节生长期,随着气温回升,作物需水量加大。近期虽有降水过程,对旱情等级的降低起到一定缓解作用,但未从实质上解决旱情,后续若持续缺少降水,仍存在旱情再次发展的风险。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春季旱灾的严重危害,提早全面做好春季防抗干旱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级抗旱责任。各级防指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防抗春旱工作的重要性,全面落实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提早做好防抗干旱工作部署,坚持早防早抗,加大对抗旱工作的支持力度,牢牢把握抗旱工作主动权。要抓紧修订完善抗旱预案和抗旱水量应急调度计划,加强旱情形势会商研判,及时派出抗旱工作组深入一线帮扶指导,广泛动员、组织群众积极防范应对,扎实做好抗旱减灾各项准备工作。
二、落实应急供水措施,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我省春季属于枯水期季节,各级防指和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把确保群众用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首要位置,逐级、分区域落实抗旱保供水责任人。要全面摸清抗旱基础设施底数,全面排查重点供水水源地和供水设备,确保安全稳定运行。要重点掌握辖区内群众饮水困难情况,密切关注偏远山区饮水情况,特别是对可能发生供水短缺地区的单一水源饮水工程,及时抓紧制定应急供水方案。要对持续受旱地区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原则,精准制定供水计划,采取提水引水、应急送水、分时段供水、另辟水源等方式,及时解决饮水困难群众的用水需求。
三、加强水源科学调度,积极组织开展农业灌溉。目前,关中、陕南地区小麦和油菜等作物即将或已经进入返青拔节生长期,需水量加大,加之气温逐渐升高,水份蒸发加快,各级防指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在田作物土壤墒情监测,根据不同作物生长期的用水需求和旱情发展态势及时引水灌溉。提前组织灌区骨干工程水毁修复,田间工程、灌溉设施、电力设施运行养护和库塘沟渠疏浚清淤,加强节水设施整修配套,切实提高抗旱水源保障能力,保障夏粮生长用水和春播工作顺利开展。
四、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有效做好抗旱减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旱情发展动态,加强信息监测预报预警和共享共用,按照职能分工强化对抗旱工作的行业指导。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及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农业部门要加强田间苗情、墒情监测,强化抗旱技术指导和服务,保障苗情稳定向好。水利部门要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全力保障好全省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等用水需求。其他有关行业部门要承担起抗旱期间相应职责,合力做好防抗春旱工作。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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